40家企业申请注销147个药品批文 请知晓

2017-01-15 09:43 来源:网友分享

  1月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注销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等147个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的公告(2017年第2号)》。《公告》显示,根据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的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注销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等147个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

  据了解,目前国内仿制药中有三分之二的批文是没有实际生产的“僵尸批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曾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做《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执法,加快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报告时指出,”十几年不生产的僵尸药号,相当一部分越仿越不像的药品,是到了清理的时候了。”
  他表示,对批准文号,有效期内未上市,不能履行持续考察药品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的,不予再批准,批准文号到期以后,予以注销。
  数据显示,2016年的7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济川药业集团等7家企业的申请,决定注销阿奇霉素、氯化钠注射液等22个产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2017年1月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根据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的申请,决定注销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等147个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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