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3 14:49 来源:网友分享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9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肉制品18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14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酒类16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100批次、糖果制品24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2批次、乳制品75批次、饮料106批次、速冻食品78批次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1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北京物美流通技术有限公司华天店销售的标称北京京味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天津市柳园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0cfu/g)高13倍。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哈尔滨市道外区阿利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阿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情人梅,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78 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高1.2倍。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广西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荷花店销售的标称香港普天国际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监制、玉林市盛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普天金标生抽腊肠,胭脂红检出值为0.002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日落黄检出值为0.0008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北京金源润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大寨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寨黄金饼(原味)和大寨黄金饼(葱香味),过氧化值检出值分别为0.36g/100g和0.75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分别高出44%和2倍。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北京蓝志博洋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徽金满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酒(十年原浆),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0.00019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天津、山西、黑龙江、广西、安徽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黑龙江和广西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查处情况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小贴士: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 g/kg。水果制品出现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在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食品添加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要求。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身体可能危害不大,但如果长期食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胭脂红
胭脂红为水溶性合成色素,为国家批准使用的食用合成色素,可用于饮料、糕点、冰激凌等食品的着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胭脂红在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最大使用量为0.025g/kg,除可食用动物肠衣外,肉制品中均不得添加。长期大量食用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肝脏产生一定影响。
四、日落黄
日落黄是一种人工合成着色剂,为国家批准使用的食用合成色素,可用于饮料、果冻、糖果等食品的着色。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日落黄不允许在肉制品中添加。长期大量食用日落黄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肝脏产生一定影响。
五、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2003)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六、纽甜
纽甜的化学名称是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不得使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增加产品的口感,在产品中添加纽甜来调节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