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7 10:57 来源:网友分享
人社部29日发布通知,就《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6年10月12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2016年底前完成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2017年修改完善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办法。成立人社部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调整工作中有关重大事宜。组长由人社部主管部领导担任。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要,坚持基本保障、专家评审机制、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等基本原则。
根据《征求意见稿》,药品目录调整分为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调入药品重点考虑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