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7 17:08 来源:网友分享
2016-08-26 讯 今天记者来到位于友谊西路的人人乐超市,在这里见到了消费者武金兰,武阿姨告诉记者,今年8月11号她购买了五根得利斯的玉米热狗肠,其中有三根都是变质的,随后她多次来到人人乐超市索赔,都无法得到满意的答复。
在人人乐友谊店购买了100多元的商品
8月11号,武阿姨带着孙子逛超市,在人人乐友谊店购买了100多元的商品,其中有五根得利斯的玉米热狗肠,共计7.5元。
回家后她就将热狗肠放进了冰箱,在小孙子吃掉前两根后,8月23号准备吃第三根时,发现热狗肠变质。
王靖博小朋友回忆说,自己当时吃到第三根时发现有臭味,就赶紧吐了出来。家人闻到臭味后,拆开剩下的两根,发现也已经变质。
记者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还剩下的两根变质热狗肠生产日期是今年的7月29号,保质期是90天,还在质保期内。
但是靠近包装袋闻,有明显发臭的味道。武阿姨昨天就来到超市,但是超市说不是他们的责任,最多只能够更换热狗肠,不愿意进行进一步的赔付。
随后在消费者和商家的协商中,武阿姨选择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检验机构对热狗肠变质问题,做进一步的检验,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人人乐超市也拿出产品的质检合格批文,表示愿意接受消费者公正的投诉。
人人乐友谊店经理白喆表示,他们愿意消费者用法律解决,如果质检报告证明食物存在问题,超市将一定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赔付,同时也希望该事件能得到公正解决。
有关事情的后续发展,记者还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