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8 11:51 来源:网友分享
9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未来我国食品将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与等级相对的,检查力度也将有所不同。
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下,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60(含)分的,为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
与之相对的,是检查力度的差别。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具体检查频次和监管重点由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