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22:50 来源:网友分享
【山东5.7亿元非法疫苗案】
“山东5.7亿元非法疫苗案”犯罪嫌疑人已于2015年4月被抓,但最近又被传的沸沸扬扬,有人指责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有人指责涉案商家无良,有人指责疫苗危害百姓健康。。。众说纷纭,有对有错,既然引起了民众的广泛关注我们也应该科普一下相关话题。
首先明确一下事实:
1、此次涉及的疫苗为二类疫苗(详见下表)。
2、疫苗厂家为正规厂家,存储、运输没用冷链导致可能疫苗失效。
3、失效疫苗接种后果:无效免疫(接种无效),可能增加不良反应。
【“失效疫苗”≠“毒疫苗”、“杀人疫苗”】
人们指责非法疫苗危害百姓健康,确实,如果在传染病肆虐的年代后果是严重的,本该起保护作用的疫苗失效了,人们在面对小儿麻痹症、结核、流行性脑膜炎等传染病时变得没有抵抗力,儿童是最易殃及的人群。
好在事情发生在如今,我国疾病谱已由过去的传染病为主逐渐过渡到慢性病为主(传染病已基本被控制),接种无效带来的后果已被缩小。但非法疫苗的案件反应了二类疫苗监管的漏洞,借此事件有关部门应制定更合理的政策。
关于“致人死亡”事实是这样:如果小明被感染了狂犬病病毒的狗咬伤了,又不幸接种了无效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那么小明会因为感染狂犬病病毒而发病死亡。死亡一是因为感染了狂犬病病毒,二是不知道本该起保护作用的免疫球蛋白失效了。
狂犬病,这显然不是大多数家长所担心的问题,不应该以“毒疫苗”、“杀人疫苗”标签在宣传。“失效疫苗”被打上了“毒疫苗”、“杀人疫苗”标签恐怕更多是为了制造骇人听闻的影响力。因此山东非法疫苗案导致的主要后果就是无效免疫,而非引起恐慌的有毒、致死。
【引起了对疫苗的信任危机】
由于涉及的省份多加上民众对疫苗的不了解还是引发了民众对疫苗的信任危机,从一篇《疫苗之殇》的文章被广泛传播到民众声讨要彻底查清疫苗流向可以看出。由于百姓愤愤不平,加上有人不怀好意地混淆视听,造成民众对疫苗的恐慌,这样的媒体是很不负责的。关于被误传的“疫苗之殇”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疫苗还打不打呢?】
出于对未知事物的恐慌以及对下一代的关心保护,眼看孩子快要到预定接种疫苗的日期了,此事一出都不知道该不该给自己的孩子接种疫苗了?
我们该冷静下来想一想:打了失效疫苗,可能是后果是接种无效,而不打疫苗呢?100%接种无效。倘若因为这次事件而不接疫苗,感染上这些凶险的传染病,后果比轻微的不良反应更为严重,不可因噎废食。如有接种二类疫苗的需求,则应选择有资质保证的正规接种单位。
【疫苗的作用】
通过接种模拟病毒或细菌感染,让人体预先产生免疫力,从而让人们在真正遇到这些传染病时有抵抗力。其实今天的我们是生活在疫苗带来的益处中:因为疫苗,天花这样烈性传染病得以消灭,因为疫苗,很多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发病率大幅下降。
此次涉案的疫苗为二类疫苗,也就是根据疾病流行情况,自愿接种。而一类疫苗由国家提供,个人无法倒卖。无效接种的后果就是对说预防的传染病没产生抵抗力,增高了患病风险,但如果流行病没有大规模传播,无需过度恐慌,何况此事已引起重视,危害不会无限放大。
第一类疫苗:卫生部规定的基础免疫必须在1岁以内完成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即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的基础免疫,简称五苗防七病。
第二类疫苗:非计划性免疫接种根据流行地区和季节,或家长意愿进行接种,包括预防乙脑、流脑、流感(杆菌)、风疹、水痘、甲肝、肺炎、腮腺炎、轮状病毒等。
一二类疫苗的划分只是国家在费用上、管理上有所区别,但是在预防疾病上是一样的。
【此次涉案的疫苗】
此次涉案的二类疫苗包括:预防狂犬病、脊髓灰质炎、流行性脑膜炎、乙型脑炎等疾病的疫苗,都是预防哪些传染病呢?详见下表
【要不要补打呢?】
这可能是个麻烦的问题?首先不知道有没有打了问题疫苗,万一打了问题的疫苗,也不知道孩子有没有产生抗体(有些疫苗较稳定,不容易失效),另外目前绝大多数机构没有开展相关检测。如果你明确知道自己接种的是无效疫苗,可以根据传染病是否在流行选择补接种。
看清此次事件:国家规定的一类疫苗必须接种,无需担心质量问题(此案不涉及)。如有接种二类疫苗的需求,则应尽量选择有资质保证的正规接种单位,相信此次案件曝光后,监管只会更严格,民众呼吁的是有效、正规、安全的疫苗。
总而言之:非法疫苗必须追查到底,建立更完善的制度以保证有效、正规、安全的疫苗。此次热议的非法疫苗民众不必恐慌,并非疫苗“有毒、有害”,不接种疫苗,倘若流行病死灰复燃一旦流行起来危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