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草乌炖肉中毒 五大禁忌要牢记

2017-04-06 14:33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毕代荷

  提起草乌大家并不陌生,因为它是一种植物,而且具有很高的价值,对补身体大有用处,草乌多见于云南,但是食用草乌有很多禁忌,如果不小心踩中了雷区,就会导致人们中毒,甚至是失去鲜活的生命,所以在人们生活中食用一定要注意它的五大禁忌。

  1、避免煮时间太短

  长期使用附子或近期使用高压蒸,可降低毒性。如果病情需要增加附子的量,更适合长煎。煎煮时间太短导致中毒。附子不宜使用。

  2、避免不加工

  乌头毒性很大,因此必须在它可以口服处理,口服处方也应表示为乌头或制草乌。一定要经过加工,未经处理,少量可引起中毒。

  3、避免长期使用草乌

  长期服用附子,可蓄积中毒所引起的身体,尤其是肝肾功能障碍患者更易发生此类中毒。如果需要长时间服用含附子的药物,可采用间歇用药。几天或几周后,1周。此外,每日服药可以采取少量的多种方法,总金额的几倍,每天利用毒素的排泄。

  4、避免过量用量

  屋头分草乌和川乌。乌头毒性越大。由于采集时间、炮制时间、煎煮时间等因素的影响,毒物用量差异较大。川乌3~30克,分别为3~4.5克,口服乌头碱中毒可。乌头中毒可见呼吸和全身麻木,恶心呕吐,胸闷,痉挛,呼吸困难,血压下降,体温不升,心律不齐,混乱,昏迷,循环和呼吸衰竭和死亡。乌头、附子中毒症状基本上是相同的。乌头碱中毒的个体差异量,只有6克附子汤,也只有1克,草乌中毒。因此,应特别注意中毒的早期症状,及早治疗。附子的临床应用也应以小剂量试验开始。

  5、避免配伍禁忌

  前者认为不与贝母、白芨、半夏、瓜蒌同用。另外,临床上也出现了乌头和麻黄中毒的报道。总之:取乌头要小心,乌头有毒,久伤肾,所以一定要注意乌头。

  大家看了草乌的五大禁忌,所以在生活中食用它一定注意这些问题,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健康,一定不要踩到了这些雷区,不然会给人们带来生命上的威胁,人们不要小看这些问题,如果食用造成中毒就要赶紧就医,这个千万不能耽搁,否则会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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