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4 07:40 来源:网友分享
60岁以下城镇无业居民将纳入广州市养老保险体系!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将“合二为一”,统一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涉及到236万城乡居民
人社局表示,过去城镇老年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分属两个不同类型的制度管理,两个制度之间的缴费水平、待遇享受条件、待遇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利于广州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此次公布的《办法》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两制度“合二为一”,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对于市民关心的待遇差别问题,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表示,整合后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整合前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待遇基本相当。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1年12月,广州市已有近8万名城镇老年居民参加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同时超过140万农村居民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陈敏表示,加上以前未纳入养老保险的60岁以下城镇非从业居民,此次《办法》共涉及到236万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2008年9月,广州市将城镇无定期养老待遇老年居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2010年广州市又将农村居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但60岁以下的城镇无业居民一直作为制度上的空白,未被养老保险制度所覆盖。
人社局表示,过去部分未达到60岁的城镇无业居民,由于自身经济条件所限,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由于他们是城镇户籍,也没有办法参加广州市的新农保,造成这部分人群没有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
此次发布实施的《办法》,将60岁以下非从业居民囊括在内。制度的覆盖范围由原来的城镇老年居民、农村居民扩大至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所有非从业城乡居民。
个人缴费分为7个档次
根据《办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分为7个档次,最低为10元/月,集体经济分七档可对参保人进行缴费补助,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参保人个人缴费和集体经济缴费补助给予相应补贴,也分为7个档次。参保人最高可获得180元/月的补助,上述补贴都会进入参保人个人账户。最终,参保人实际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130元/月和个人账户共同构成。
●参保办法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陈敏介绍,考虑到民众的意愿,此次《办法》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原在领取养老金的城镇老年居民,可以由他们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选择按原标准继续缴费领取待遇,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的办法缴费和领取待遇。”他说,“对于我市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与本办法中女性参保人享受待遇年龄差异的问题,在本办法中,对临近55周岁的女性参保人设置了五年的过渡期,从而实现新旧两个制度的平稳过渡。”
同时,由于此次《办法》以新农保政策框架为基础,与新农保政策基本一致,因此,原参加广州市新农保的参保人则不需作调整。
●其他亮点
重度残疾人由政府资助参保
市人社局表示,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未将重度残疾人列入资助参保范围,而广州市新农保办法却将重度残疾人列入了资助参保范围。为体现政策的公平性,此次调整将资助特困群体参保的范围扩大统一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困难待遇期间的人员。以上5类人员,由户籍所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对其个人缴费部分,按每月10元进行资助。
陈敏同时表示,在本办法中,建立了丧葬抚恤费的制度办法规定,“参保人领取待遇后死亡的,可获得丧葬抚恤费,标准为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