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医三院“问题气体致盲事件”今开庭 结果是什么?

2016-05-27 20:47 来源:网友分享

北医三院“问题气体致盲事件”将于今天上午9:30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回放:

去年7月,江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被曝出数十名患者使用眼用全氟丙烷气体致盲。国家食药监总局调查发现,共有71名患者现不良反应。10个多月后,相关部门和生产厂家仍无法说明“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致盲成分。去年7月,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评价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指出,两家医院均购入了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40001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高度怀疑全氟丙烷引起毒性反应。

最新进展:

今日上午,北医三院“问题气体致盲案件”在海淀法院进行了庭前谈话。北医三院表示愿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但认为其不存在诊疗过错。患者方面则要求进行医疗行为的鉴定,即确定医院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后,再讨论赔偿事宜。谈话进行了二十分钟后暂时中止,合议庭表示先商议再决定接下来的谈话内容。

北京易准律师事务所刘文芳律师表示,“问题气体致盲事件”中的16名患者分别对北医三院提起民事诉讼,这16起案子将在海淀区法院合并审理。“患者希望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并希望医院公开导致患者眼部损伤的气体成分。”刘文芳称。她表示,法院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举证质证,应该会确定伤残鉴定项目。待伤残等级确认后,还要申请后期赔偿。昨日,刘文芳表示,鉴于患者不愿与涉事厂家直接沟通,目前准备追究医院的责任。

各方回应:

北医三院医疗副院长王健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发后,医院成立了工作小组,召回所有59位患者,成立会诊专家小组、开辟绿色就诊通道方便患者复诊,并将事件上报给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为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北医三院积极配合患者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赔偿问题。鉴于向厂家追诉的时间较长,为帮助利益受损患者尽早得到赔付,北医三院于去年8月18日做出先行赔付患者的决定。自今年2月开始,7位患者陆续得到了北医三院的先行垫付。王健全还表示,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前,医院进行了内部自查。就手术器械、手术技术等因素没有查出问题,经相关部门排查,医院的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气体购置使用环节均符合相关规定,手续齐备,并且,北医三院采购的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气体,为多年来国内唯一获得注册证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此外,晶明公司此前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情况通报称,2015年7月3日接到临床使用发生不良反应的通知后,立即组织制订应急处理措施,对市场上该批次产品迅速进行全部召回,并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立即开展追溯自检。目前,公司已全面停止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生产及销售。

知识解读:

为使脱离的视网膜复位,在治疗多种玻璃体视网膜疾病时,医生会采用两种术式对患者进行治疗。一种是行玻璃体切除,气体填充术。另一种是单纯注射气体术。不管采用哪种术式,所填充气体名为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属Ⅲ类医疗器械,因能使色素上皮细胞与视网膜感觉层牢固粘连,支撑视网膜复位及易吸收的特点被广为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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