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重大疾病病种扩大到27种

2016-06-27 10:24 来源:网友分享

  6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卫计委了解到,为了减轻大病给居民带来的经济负担,在巩固22种重大疾病保障的基础上,将肝癌、膀胱癌、甲状腺癌、再障、儿童脑瘫纳入沈阳市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此外,2016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20元,较上年提高40元。

  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20元

  记者了解到,2016年沈阳市新农合参合农民达到209.22万人,参合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9%以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16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20元,较上年提高40元。

  同时,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

  新农合重大疾病病种由22种扩大到27种

  “新农合重大疾病病种扩大到27种。”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沈阳目前已全面落实22种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尿道下裂、血友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脑梗死、苯丙酮尿症。

  在巩固22种重大疾病保障的基础上,沈阳又将肝癌、膀胱癌、甲状腺癌、再障、儿童脑瘫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对于贫困农民患重大疾病,在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将0—7周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纳入农村贫困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不低于人均25元

  大病保险方面,2016年沈阳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不低于人均25元,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据了解,2013年沈阳推出大病保险制度,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合规费用,减去新农合报销部分,剩余的自付费用单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一万元以上部分,由保险公司按照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给予报销,并且不受病种限制,上不封顶,让农民不再谈病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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