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3 14:49 来源:网友分享
8月22日,我省新农合实行住院按病种分级诊疗模式。首批选择18个县实行试点。今后,参合人员未经转诊,自行到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下降。
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据我省新农合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新农合县域内就诊率为67%,县域外新农合基金使用率占到总基金一半以上。目前,在大医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病症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解决,但患者往往随着优质医疗资源的分布而涌向大城市、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流患者、满足患者基本就医需求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为此,我省将通过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完善差别化支付制度、执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起付标准和报销政策、完善不同等级医院会诊帮扶合作机制等措施,引导群众有序就医,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诊疗模式。
其中,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患者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如在外地工作等)外,参合人员未经转诊,自行到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下降。
实行转诊前医院负责制,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患者的病史、病历、诊治等情况及时传送到接诊医院,并负责联系转诊事宜,转诊患者可优先享受转入医院门诊与住院的服务,如患者需要后续治疗、康复治疗时,可经转诊平台向下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严格控制患者未经转诊直接到城市医院就诊,县级医院转诊率不超10%。
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制度,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的双向转诊渠道。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约诊疗、远程会诊、上下转诊、检查结果查询互认和费用结算等集约化服务。推进县、乡、村卫生一体化建设,建立长期的结对帮扶机制,结合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服务能力的提升,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的同质化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