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3 07:05 来源:网友分享
1、看末次月经时间
这是一种非常简单,并且也比较准确的计算怀孕周期的方法。如果女性在怀孕之前,月经期比较稳定并且比较规律的话,那么我们只要记住自己每次来月经最后一天的时间。然后按照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开始算起,然后对应的月份减上三个月,相应的日期加上七天,就可以算出自己的怀孕周期了。
2、看早孕反应时间
对于有的女性,可能在怀孕之前,自己的月经并不是很规律,或者说忘记了自己最后一次月经的时间,所以再去按照看末次月经时间去计算怀孕周期的话,就会出现误差。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看自己出现第一次早孕反应是什么时间,早孕反应一般是恶心干呕,呕吐乏力等等症状,早孕反应一般发生在怀孕6周左右,依靠这个症状出现的时间,我们也可以大致的推断出怀孕周期。
怀孕周期怎么算?可以看胎动时间,可以看末次月经时间,可以看出现早孕的时间,方法还是比较多的,当然我们还依靠比较科学的方法,比如说依靠子宫底高度或者是B超检查结果来判断怀孕周期,如果想要确定的怀孕周期结果,最好还是去医院检查。
1、怀孕初期的嗜睡现象
怀孕初期,孕妇常感精神不济,动不动就想睡觉,其实无需太担心,嗜睡是正常的生理现象。足够的睡眠对孕妇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嗜睡情形影响了生活或是作息,建议准妈咪可以少量多餐,维持血糖一定浓度;
此外,疲倦时不妨小睡片刻,但最好不要超过一小时,以免夜里失眠。而丈夫心理上的支持与行动上的关怀更是莫大的帮助。
2、怀孕初期小心异常腹痛
怀孕期间的腹痛是很常见的现象,腹痛的原因很多,有些是怀孕的正常现象,有些则代表严重的疾玻怀孕初期的腹痛最常见的原因,乃是由於怀孕後子宫变大,子宫韧带受牵扯而引起。通常这种疼痛并不会很严重,可能会造成一些不适,但不会影响日常生活。疼痛的位置并不固定,有时在左下腹,有时则在右下腹,疼痛时间持续很短。
3、怀孕初期应避免出入高温场所
高温可促进身体新陈代谢,可是对准妈咪来说,若长时间处於高温状态又无法散热,很可能会造成胎儿畸形。这是因为怀孕初期胎儿尚未成形,胚胎在子宫壁内还不稳定,假使孕妇使身体内的温度高过38.9℃,即会导致胚胎内染色体断裂或胎儿脑神经系统缺陷。
医生做b超时测得胎头双顶间径、头臀长度及股骨长度即可估算出胎龄,并推算出预产期(此方法大多作为医生b超检查诊断应用)。
实际能够做到的是胎儿不同部位的测量和根据一个计算机程序的特殊的部分的大小来计算怀孕的持续时间。这个程序是根据在不同怀孕阶段所做的上千个超声检查编写的。超声检测怀孕时间的精确性取决于不同的因素。
这个程序适用于当时编写时样本所在的社区。如果这个程序是基于一个婴儿都比较小的村落编写的,当它应用于婴儿都比较大的村落时往往是获得不可靠的结果。地区婴儿比较大的地方测量的将比程序实际应用的地点测量的要体积大,周龄长。相反的是情况同样可以发生在婴儿比较小的地方。
婴儿的大小也影响到怀孕期间超声检查的准确性。比正常婴儿大一点儿的婴儿会使程序异常,导致怀孕期间延长,而较小的婴儿会产生相反的效应。
用b超算怀孕周期,有可能因为妈妈月经周期不稳定和宝宝发育的大小有所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b超检查时间不宜过早。
一般认为,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作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为孕2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孕4个月时,骨骼开始发育;5个月时,胎心发育还不完善;6个月时,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发生畸胎或死胎。当时若是怀疑有畸胎者,则属例外。
B超检查时间,一般是在孕5-6个月以后,因为超声波对胎龄越大的胎儿影响越小。对孕妇来讲,整个孕期需要作几次B超,则需听从医生意见就可以了,不必有过多的顾虑。
“孕期女性做b超检查的次数不要超过3次”,”最好都在6个月后进行”,因为”在婴儿的神经发育期,任何一点小影响都可能对他的未来造成伤害”。上述的这些说法或许大家都见过或听过不少,因为这些建议近来在网上流传甚广。
妇科专家建议:“其实,用于产科的超声输出能量很小,而且不是长时间持续地对准某一处进行探测,超声检查的剂量也没有累加的效应”。即使在怀孕期间多照几次b超,其实对胎儿和母体也不会造成伤害。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因超声检查而致胚胎死亡或胎儿畸形的报道;相反,关于超声诊断出各种胎儿畸形和发育异常的报道却越来越多。
那么孕妇到底要做几次B超、选择在哪个孕周做才合适?专家称,这些都要由医生根据各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绝对的规定。但是,一般建议全妊娠期无高危因素者最好至少接受4—5次超声检查,时间点和检查安排如下:
第一次超声检查:在孕6—8周,主要是排除或及时发现异位妊娠(宫外孕)或异常妊娠(葡萄胎等),了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超声检查:在孕11—14周,主要是做胎儿NT测量,结合孕妇血清血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度。
第三次超声检查:在孕18—24周,主要是系统筛查胎儿发育及诊断胎儿致命性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此次超声检查尤为重要,因为,胎儿发育至这个时期,胎儿在子宫内所占的空间不太多,活动的空间较大,胎儿的活动较为舒展,超声可以通过多个观察角度观察到胎儿大部分的器官形态结构,筛查排除胎儿畸形;
第四、五次超声检查:在32—38周,排除一些在妊娠晚期才出现的胎儿发育异常,了解胎儿的位置、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羊水的多少等;判断胎儿有无脐带缠绕、绕颈几周及绕颈松紧等情况,而且还能了解脐带的血流情况,评估胎儿宫内的安危。对临床医生选择分娩时机及方式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