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7 11:05 来源:网友分享
一般到了怀孕之后的10--14天才比较明显。一般来说,在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之后的18天左右,就可以通过检测尿液,特别是检测晨尿,来判断是否怀孕,在夫妻性生活之后,最早的一个星期,最晚的大约3个星期,便能测出来是否怀孕。
大多 女性怀孕之后会出现一些早孕反应,特别是在怀孕前三个月表现较为明显,出现诸如月经停止的现象,这是女性怀孕的最突出表现,但是很多时候,如果女性过度劳累、过于紧张、妇科疾病等都会引发月经停止或者推迟。
因此,不能仅靠这一点判断是否怀孕;出现恶心呕吐症状很多怀孕初期的女性由于体内孕激素水平的明显改变,常常会出现恶心、呕吐,喜酸、厌油的表现,甚至有的妊娠反应剧烈的女性闻到不愉快的气味都会呕吐不止,对于妊娠剧呕的女性,需住院治疗;出现乳房胀痛的现象。
射线照射:大量研究资料表明,各种放射线能够引起染色体畸变或基因突变,导致胎儿发生畸形,患白血病、恶性肿瘤或死胎。而且越是早期胚胎,这种危害越严重。因此,孕妇应避免射线照射。如果因某种原因一旦接触了放射线,应根据射线的剂量、照射的部位及时间,酌情处理。必要时要对胎儿做"产前诊断",以定弃留。
忌病毒感染:现今发现与人类疾病有关的病毒有三百多种,其中有十多种病毒能够通过胎盘而危害胎儿,引起胎儿畸形、智力障碍、发育迟缓、早产或死胎。致畸作用明确的有巨细胞病毒、流感病毒、疱疹病毒、麻疹病毒、风疹病毒等。其中以风疹病毒的危害最大,不仅易引起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还能引起其他先天性缺陷或异常。痴呆儿有20%以上是病毒感染造成的。在感染流行时,应及时隔离,尽量少到公共场所,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居室保持通风和阳光照射,注意冷暖调节,适当加强运动,积极预防感冒。
忌滥用药:有许多种常用药物会对胎儿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致畸作用明确的药物有:反应停、链霉素、奎宁、庆大霉素、先锋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雌激素等。还有一些药物虽然致畸作用不肯定,但对胎儿有一定影响,如镇痛解热药(阿司匹林等)、抗过敏药(苯海拉明、扑尔敏等)、抗癫痫药、抗甲状腺药、抗糖尿病药及镇静安眠药等。孕期因病必须用药时,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切不可盲目滥用。
忌烟酒:烟草中含有尼古丁、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烟焦油等多种有毒物质。孕妇如果吸烟,有毒物质可使子宫及胎盘血管收缩,血流量减少,使胎儿得不到足够的养料和氧气。一氧化碳能与血红蛋白结合,使正常血红蛋白丧失携带氧气的能力,从而使胎儿处于缺氧状态,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除了引起流产、早产及死胎等不良后果外,所生的孩子也比正常孩子个子矮、体质弱、智力差,容易患病。另外,香烟中的有毒物质还能引发胎儿先天性心脏病以及多种畸形。
1、木薯:木薯的根、茎、叶都含有毒物质,如果食用生的或未煮熟的木薯或喝其汤,可引起中毒,其毒素可导致神经麻痹疾病,甚至会引起永久性瘫痪。
2、发芽马铃薯:马铃薯发芽部位的毒素——龙葵素,比其肉质部分高几十倍至几百倍,一旦误食,轻度意识障碍、呼吸困难,重症者可因心脏衰竭、呼吸中枢麻痹致死。
3、鲜黄花菜:黄花菜中含有秋水仙碱,这种毒素可引起嗓子发干、胃部烧灼感、血尿等中毒症状。食用前需要先将黄花菜煮熟、煮透后过开水烫一下,再烹调食用。
4、青西红柿:青西红柿含有毒物质龙葵素,食用这种还未成熟的青色西红柿,口腔有苦涩感,吃后可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生吃危险性更大。
5、腐烂的生姜:腐烂后的生姜产生一种毒性很强的黄樟素。人吃了这种毒素,即使量很少,也能引起肝细胞中毒和变性。
6、生竹笋:新鲜竹笋含有天然毒素氰甙,吃了生的或没有煮透的竹笋,也可能引起食物中毒。
1、柿子。理论上来说,孕妇是可以进食柿子的,但如果孕妇吃了未成熟的柿子、空腹吃柿子或柿子和螃蟹鱼虾等高蛋白食物同食,则会导致不良后果。这是因为未成熟的柿子中鞣酸含量高达25%左右,大量鞣酸进入人体胃部,会在胃酸的作用下形成“胃柿结石”;空腹吃柿子或柿子与高蛋白食物同食也会导致此问题的出现,容易对孕妇胃部造成伤害;此外,由于柿子含糖量高,孕妇需要严格控制摄入量,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妇不宜进食柿子。
2、榴莲。孕妇不要把榴莲当成滋补食品大量进食,这是因为榴莲所含的热量很高,大量进食容易造成孕妇血糖升高,孕育出巨大儿的几率也会大大提升。此外,虽然榴莲富含纤维素,但榴莲进入人体肠胃后会吸水膨胀,过多食用反而容易引起便秘。且榴莲性温,吃多了容易上火,因此,爱吃榴莲的孕妇一定要控制好进食量。
3、易引起过敏的水果,如芒果、菠萝、猕猴桃等。如芒果中的致敏性蛋白、菠萝中的菠萝蛋白酶、猕猴桃中的果酸等,都是常见引起水果过敏的致敏性物质。由于孕期的特殊性,即使妊娠前孕妇不会对某种水果产生过敏反应,但是保险起见,不建议一次性吃太多。如果孕妇在妊娠前从来没有进食过这类易致敏的水果,那么更不应在怀孕后一次性进食过多,以免引发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