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1 16:57 来源:网友分享
“很多人在哄抢垃圾堆上的冷冻鱿鱼,你们快来看看!”昨天上午,市民林先生向江汉区城管委反映,三环线姑嫂树路垃圾转运站外面堆放了数十箱冷冻鱿鱼,引起了围观市民的哄抢。
林先生介绍,这批冷冻鱿鱼目测有四五十箱,有的散落在地,也有的是整箱包装好的。现场捡拾的多达数十人,有的人甚至骑来了三轮车,将一箱箱的鱿鱼放在三轮车上载走。
上午10点,江汉区城管执法队员赶到现场时,哄抢的人群已经散去,在一堆建筑垃圾上还残留着数十袋鱿鱼,远远就能闻到一股臭味,包装纸盒更是被撕得满地都是。
一位正在清理的环卫工师傅说,这是被人抢完后扔下的品质较差的“边角料”。他说,倾倒可能发生在半夜,早上他上班时已经有市民围在这里捡拾;他看到其中一箱的包装上显示已经过期了两个多月,曾提醒一位参与拾捡的中年女子,不过女子并没有理睬他。
执法队员闻言,仔细检查了遗留在现场的包装纸箱,上面的生产日期显示,这批冷冻鱿鱼大多数是2014年4月以前生产的,少量是2013年下半年生产的。根据“保质期为18个月”的标识来看,这些鱿鱼都已过期,有的过期时间甚至接近一年。
据区城管委工作人员介绍,此处垃圾转运站正在改造,周边又有许多在建工地,该委在转运站外面设了一处临时垃圾倒场,环卫工人会每天集中清理建筑垃圾;倾倒者可能是图方便,将过期的鱿鱼扔在了这里。
武汉晚报记者从外包装纸箱上看到,这批冷冻食品名为“满点轰炸大鱿鱼”,制造商是山东巨野宏天顺食品有限公司,产品本身拥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从标注的每箱4包、每包10只的规格来看,这批鱿鱼数量可观,超过1500只。
由于担心剩下的鱿鱼被市民捡走误食,城管执法队员已经将现场残留的数十袋过期鱿鱼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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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食品应该怎样处理,能否像普通垃圾一样倾倒?
昨天下午,武汉晚报记者就此咨询了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因此暂时没有监管依据,不过,为避免误食引起安全事故,武汉一些大型企业和超市都是将过期食品集中销毁,不让它们流到社会上;而根据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商家如果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生产食品,则属于违法行为。
江汉区城管部门特此提醒市民,如果您捡到了这批鱿鱼,千万不要误食,以免影响身体健康。同时,姑嫂树路周边有一些烧烤小吃摊,市民在这一带就餐时如果点了烤鱿鱼或者油炸鱿鱼,最好找店家索要食品外包装检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