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实施首日:名企违法广告仍普遍

2015-09-02 17:19 来源:网友分享

  据新《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然而就有媒体曝出,由于药房内多处有陈宝国等明星代言的鸿茅药酒店堂广告,上海市工商局对广告主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衡山路店进行立案查处。这是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以来,上海工商部门对涉嫌违法广告的首个立案。

  据上海市天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介绍,保健食品的广告同样不得利用代言人做推荐、证明。这些保健食品如果是9月1日前生产并进入流通环节的,则不属于违法;如果是9月1日之后生产的,就属于保健食品的外包装广告使用代言人,同样属于违法,需要被查处。

  萌娃变成卡通来代言

  在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未满10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参加广告代言,而对10岁以下童星的要求更严,他们的形象甚至被禁止出现在任何广告中。

  记者调查发现,滴露消毒液官网首页一则视频广告中,一对母子对滴露洗手液进行了推介,而参演的这名小男孩叫叶子宇,2008年出生,今年只有7岁。

  记者还发现,由参加了《爸爸去哪儿》的曹格女儿“姐姐”、张亮儿子张悦轩等童星代言的伊利QQ星,头像改成了漫画版,而刘诺一与父亲刘烨拍摄的伊利QQ星视频广告也仍出现在官网首页。在新《广告法》中,上述两类行为仍属违法。

  明星代言技校需体验

  对于明星为技校做代言,新《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

  记者发现,在蓝翔高级技工学校首页,唐国强竖起大拇指的图像仍出现在边栏中--而他并没有按照新《广告法》的要求,证实自己曾在蓝翔技校体验过相关课程。同样涉嫌违法代言的还有黄渤代言的新东方烹饪教育。至记者发稿时止,黄渤本人并没有在自己的认证微博中提到任何关于体验新东方烹饪教育的内容。

  广告不得出现劝诱语句

  针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广告禁止出现劝诱性质的语句,这是新版《广告法》中明确规定的。

  然而《羊城晚报》报道称,记者在广州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广州海珠区艺影街丽影广场好又多超市的学生家教机专柜处发现,快易典在广告牌的显著位置写着“学生要提分,就用快易典”。在步步高官网上,对于“家教机”的产品介绍中,也出现了“考出高分”的字眼。(本文综合自羊城晚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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