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北京高科医院还在忽悠!

2015-09-08 10:18 来源:网友分享

  脑瘫弃儿变宠儿,治愈率达90%以上

  查北京高科医院的网站,一眼就能看见网站上有不少患者故事,如“脑瘫弃儿在北京高科医院成宠儿”、“12岁‘软面条’脑瘫儿术后已自如”等。

  其中一篇文章介绍道,“有一位脑瘫11年的患儿,在北京高科医院接受了机器人脑立体定向技术和3D神经修复术治疗,术后第二天,患儿已经可以正常下床活动,头能抬起,能拿碗吃饭。术后无并发症,效果明显。”

  在高科医院门诊大厅内,类似关于患者故事的宣传也同样存在。一份宣传资料上写着:“一位脑瘫患儿经过神经修复后,智力方面得到很大改善。孩子还在发育期,脑细胞在发育过程中会有新陈代谢的能力,只要给它提供适宜生长的条件,就能慢慢恢复正常功能。”而这份看似“报纸”的宣传材料,实际上不仅没有报纸发行需要的刊号,也没有广告传播需要的广审号。这样的资料,所有前来就诊的人都可轻易得到。

  在高科医院网站上,对一位“张军教授”有这样的描述:她来自东北三省最大的专科医院“黑龙江佳木斯市医院”,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癫痫和脑瘫,形成了一整套治疗独特、疗效显著、治愈率高的治疗方法。经她治疗的患者,治愈好转率高达90%以上。

  “高大上”的治疗方法,“显著”疗效的患者故事,再加上“治病好转率达90%”的“专家”,任何一位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脑瘫患儿家长,看到这样的信息,都会愿意来到这家高科医院试一试。

  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依照规定,北京高科医院的种种宣传行为都涉嫌违法。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虽是以网站和院内资料形式做宣传,同样应遵照《广告法》的规定。不管是以什么媒介形式,企业都不应该利用患者形象做证明,更不得保证治愈率或有效率,这样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违法治疗:

  干细胞治脑瘫,协和也比不了

  记者以患儿家属身份进行咨询后,北京高科医院的工作人员三番两次打来电话,言谈中透露着急切。8月11日下午,记者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地址,来到位于北京亦庄开发区的高科医院调查。

  高科医院门诊大厅服务台前,工作人员让记者简单地挂个号,填写患者姓名和年龄,并要求出示身份证,强调多写一个联系方式,以免联系不上。随后,记者被带到了一间诊室里,接诊医生正是此前官网介绍的有“90%治愈率”的张军大夫。

  简单聊了两句,张军大夫在既没看病历和诊断资料,也没看到患者本人的情况下即默认了孩子的病情,表示“是脑瘫影响到智力了,这种情况的治疗方法是用神经修复因子,干细胞治疗。”并强调,“干细胞治疗适合所有类型的脑瘫,是目前公认最好的一种方法。”而当记者询问治愈率,张军则表示:“有的效果好,有的不好,只能赌一把。”

  随后,一位门诊部于主任将记者带到二楼病房参观,一路上不停推荐这种干细胞疗法。对于治愈率,这位“于主任”则十分肯定地说,“80%没有问题,20%的在医院就能看见效果,而且是120%的绝对安全,没有任何的疑虑和副作用。”

  “我们用的是八一脑科医院技术,那有自己的细胞基地,享受国家拨款,一般地方不具备条件培养这样的细胞。”“于主任”介绍,高科医院是八一脑科医院的康复基地,协和医院也比不上。

  如此“卓越”的干细胞疗法,“于主任”表示,一个周期两个疗程大概需要五六万元,家庭条件好的可以多做几个疗程,并宣称做得越多越好。临走的时候,她还不忘提醒记者:“出门看病,多带点钱。”

  然而,我国目前除脐带血移植治疗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系统疾病外,其他干细胞技术都未被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疾病。

  2011年,原卫生部发布《关于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叫停正在开展而未经批准的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项目。要求从事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的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暂不包括未经体外处理的骨髓移植)。同时强调不得随意变更临床试验方案,更不得自行转变为医疗机构收费项目。

  2015年8月21日,国家卫计委、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我国首个《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应为三级甲等医院,具有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相应的诊疗科目,且不得向受试者收取临床研究相关费用,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干细胞临床研究广告。同时,该办法还提出干细胞临床研究过程中出现如传染性疾病、器官损伤、死亡等严重不良事件时的应对方案。

  北京高科医院不仅没有干细胞临床研究资质,还以“治疗”的名义向患者收取费用。与此同时,被“张军教授”和“于主任”极力推荐的“干细胞疗法”也并非“绝对安全”。

  屡遭处罚:

  更名换姓,忽悠项目不减反增

  经北京市工商局信息系统查询,2014年12月11日,北京军海肝康医院更名为北京高科医院。记者发现,高科医院门口依然挂着“亚洲国际肝病研究院临床医院”的牌子。

  根据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数据,北京军海肝康医院在更名之前两年内多次被北京市卫计委和工商局处罚。

  2013年11月14日,北京军海肝康被市卫计委警告,原因是: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宣传;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2014年1月22日,该医院被市工商局罚款一万元,原因是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2014年5月4日,该医院被市卫计委罚款,原因是: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给患者造成伤害。

  尽管屡遭处罚,军海肝康医院仍忽悠不断。记者发现,原军海肝康医院网站依然存在,与网站客服人员交流后,对方表示,“来院医治的肝硬化病人,治愈率在98.6%。”

  显然,在媒体和相关部门多次处罚曝光后,北京高科医院接过军海肝康医院的“接力棒”,继续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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