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骨头”熬汤 谁品尝了“美味佳肴”?

2015-09-11 17:15 来源:网友分享

  近日,网上有消息反映,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福德镇中心小学校初中部食堂用碎骨残渣熬汤,而这些碎骨属于“垃圾骨头”并“散发恶臭”。事情暴露后,校方一度想要深埋销毁,却被情绪激动的家长要求挖出。经学校保卫科核实,该校初中部食堂业主采购的两袋鸡骨确实变质发臭。目前,食药监局调查人员已将承包业主带走调查,并封存了校食堂所有食材。

  都说学生的健康很重要,都说学生的安全很重要。可是,当我们看到这些喝着用“垃圾骨头”熬制的汤水的孩子的时候,谁还好意思说孩子的健康很重要,孩子的安全很重要?

  虽然说,当地监管部门已经将罪证带走,已经启动调查。但是,我们不得不遗憾的说,这种调查是滞后的。这只是“垃圾骨头”熬制的恶臭汤子,还不至于让孩子遭受多大的危害。假如说,这是问题食品,出现了中毒事件,谁来承担责任。在“垃圾骨头”熬汤中,又有多少群体跟着享受了美味佳肴的利益大餐?

  首先,飘散出唯利是图的异味。对于学校而言,食堂原本是公共设施,也是一所学校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学校食堂应该纳入整个教育体系建设之中。假如,学校食堂由政府部门公益承担起来又会如何?遗憾的是,学校将食堂对外进行了承包。其承包的目的其实是简单的,就是在承包的过程中,可以赚取一定的利益。没有唯利是图的学校,也不至于出现“垃圾骨头”熬汤。

  其次,飘散出金钱至上的异味。对于承包商来说,如果能够坚持不损害学生利益的前提,也是可以接受的。问题是,这些承包学校食堂的外来资金,心里装着的只是厚厚的、花花绿绿的人民币。当承包者的眼睛里看到的不是饭菜,而是锅里熬制着的利益的时候,一锅金钱至上的“垃圾骨头”也就出现了。商业道德不能连个裤衩都不要。

  再次,飘散出监管滞后的异味。在这里我们就需要说说食品监督部门了。对于公共单位的食堂,这些监管部门显然有着义不容辞的监管责任。假如说,对于学校这样重要的地方,能够对他们采购的食材进行日常的把关,能发现不了“垃圾骨头”吗?遗憾的是,当承包者将“垃圾骨头”掩埋的时候,监管部门依然不知情。直到家长挖出来去举报了,才知道调查。

  其实,值得追问的是,这些“垃圾骨头”何来?自然是从市场上采购的。问题是,这样的食材为何没有消灭于市场之内?监管部门都是摆设而已?

  “垃圾骨头”本身就是问题多多,成为疾病的源头。当“垃圾骨头”熬制成了一锅臭汤子的时候,学校、商人、监管部门是不是都喝了那碗利益的美味佳肴了呢?9月6日,有一则新闻很火爆,说是某地发生一起农家宴中毒事件,为了引以为戒,当地政府将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局长给撤销了,看来,只有严厉惩处监管部门的头头脑脑,我们才能终结“垃圾骨头”熬汤的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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