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9 11:54 来源:网友分享
近期,国内私厨类平台“觅食”“领厨”“回家吃饭”等备受关注,有人质疑私人厨房既然具有盈利性质,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目前,对私厨的监管定位仍不明确,处于监管的“中间地带”。
私人厨房鼓起了主妇的“荷包”
私人厨房,对很多人来说还很陌生。共享经济盛行后,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将私人的空闲资源置换些贴补家用的“零花钱”,甚至变成创业的渠道。
家住温州的王小姐是一名家庭主妇,平日的时间都专心用于研究美食。“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自己的拿手美食。”王小姐说,自己母亲祖传的秘制鸭舌,吃过的亲朋好友都赞不绝口。
于是,王小姐和母亲一起在网上当起“私厨”。鸭舌、鱼豆腐、卤牛肉干……店铺里卖的全是温州特色,秘制鸭舌更是销量与口碑双丰收。
“不仅挣钱补贴了家用,还能结交不少热爱厨艺的朋友。”王小姐说,“其实就是一种共享经济,我有闲置的资源,你又有需求,何乐而不为。”
通过这样的平台,不少拥有一门厨艺的年轻人也找到了自己的奋斗方向。大学生徐小姐也嗅到了自己的创业良机,通过出售手工蛋糕和饼干,慢慢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据私厨类APP“觅食”联合创始人乐晨光介绍:“在私厨平台上,有家庭主妇、退休阿姨、美食热爱者分享厨艺,通过这样的共享,他们或是补贴家用,或是选择创业,是多元化美食市场的补充。”
新《食品安全法》下私人厨房仍是“第三类”
私人厨房,厨艺共享,让许多想吃地方美味的吃货们尝到了鲜。不同于“淘点点”“饿了么”等电商平台的纯商家入驻,“觅食”“领厨”“回家吃饭”上的商户都是私人厨房。
据介绍,仅“觅食”平台日均订单可达3000多单。一边是良好的市场反应,而另一边是政策滞后的监管尴尬。乐晨光表示,私人厨房到底归为餐饮单位、食品摊贩,还是“第三类”,尚不明确。
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巫琼妮认为:“餐饮单位的营业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食品摊贩则不需要‘双证’。而网上私人厨房的多方要素都表明其既不同于餐饮单位,又优于食品摊贩,属于监管的‘中间地带’。”
即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虽然有了新《食品安全法》,但是此次对网络食品销售的规范主要是针对商家入驻的电商平台。”巫琼妮表示。
据了解,一个多月前,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对“觅食”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像这种情况并不多,况且涉及一家较大的互联网企业,目前我们只能做到这个程度,让其整改。”
“共享经济”式商业引发监管困局
“互联网+”成为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模板。不过,由于共享经济还属新兴事物,许多制度的更新都落后于“互联网+”的发展速度。
食品安全如何保障私人厨房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何去何从一位相关人士表示:“鼓励创新,并不是说创新出现监管问题就需要一刀切,我们得给这些创新一些‘容忍度’,作出监管创新。”
“作为企业,我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能做到最好。”乐晨光表示,“觅食”已有一套自己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除了要求注册的私厨提供健康证并出示有效体检证明和身份信息外,每一份食品有‘美食保’的保险,出现问题就可赔付。”
“保障食品安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施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沈云云说,“企业的责任心、利益平衡与监管部门的制度创新都必不可少。”
有关人士建议,“互联网+”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它正利用自身优势在传统领域中打开一个缺口,而活水的涌入,正试图改变固有的市场格局。然而,新事物的成长,从不是一帆风顺,它需要适当包容,更需要科学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