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9 07:35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孔梦岚
如果你仔细整理一下你的药箱,你会发现可能你藏着一堆的过期的药。有的是三年前突然的急性肠胃炎,配了一周的药,但是三五天就痊愈再没犯过了;有些是为了旅游买的止泻药,可能却一次也没用上过;还有些吃剩的感冒药,但每次都塞在角落找不到,只能每次都去买新的。但是这些过期的药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了解,在2013年之前,药品主要由药监部门负责,药监局在当时承担了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从目前个别仍保存有回收点的社区可以看到,其回收箱上仍印有“药监”字样。不少居民对当时的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仍有印象。但某市食药监局表示,2013年组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来,没有统一开展过全市性的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个别区的食药监部门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而且仅是承担了其中的一部分工作。
2016年出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提到“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属于危险废物”。因为过期药品很可能会对附近的水体、土壤等生态环境产生破坏,从而进一步破坏生物链。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样的危险废弃物“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环保部土壤司化学品处有关负责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环保部已打算下一步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但是,对于过期药品的管理首先应该是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告诉大家过期药品坚决不能使用,继续服用过期药品和可能会对人的身体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毒性伤害,甚至会成为过敏原,后果不堪设想。第二,要告诉大家随意乱扔过期药品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一方面药品溶解以后很多成分难以分解,而且是原有自然系统中不存在的,这对原有的自然系统和生物链具有巨大的威胁;另一方面,包装完整的过期药品万一落入不法分子手中,他们很可能会进行重新包装然后专卖给别人,将给患者治疗带来难以预计的后果。
此外,对过期药品的最佳管理方式应当是统一送往药品回收箱然后统一组织销毁。一方面,应健全药品回收制度,可在《药品管理法》中规范公民慎重处理家庭废弃药品的行为,约束大家妥善处理过期药品;另一方面,鼓励医院、药店、生产企业或者垃圾场承担回收处理过期药品的责任,开拓过期药品的回收渠道,建立过期药品的回收网络,真真切切落实过期药品回收制度,避免过期药品对我们产生更多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