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8 09:01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徐曼柔
现在的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国家说的很好有保障,但是真正的做到的又有多少?越是最底层,越是没人管。很多底层的员工比如挖煤,挖矿的如果发生爆炸或者得了什么职业病根本没有任何保护。政府知道真相的可能会补贴一点,但是真正跟国家说实情的又有几个人。
湖北省郧西县湖北口乡泗峡口村李善平33岁时因尘肺病去世,留给母亲杨传梅的只有一张照片。他的哥哥李善兵28岁时死于同样的病。据乡政府不完全统计,全乡登记在册的疑似尘肺病人有554人,各村均有分布,这个数字尚不包括已死亡和仍在外地打工的乡民。
什么是尘肺病?就是根据普通职业病范畴所说的尘肺病是指因吸入粉尘所致的肺泡功能结构单位的损伤,早期表现为巨噬细胞炎,晚期导致不同程度的肺纤维化。 他是一种职业病,但是由于尘肺病的潜伏期长达5年到20年,等到发病时,患者当初打工的公司及其老板,恐怕都已物是人非,如何回溯并认定职业病产生的源头,的确是个相当棘手的难题。不仅如此,由于打工者的流动性很强,当初甚至根本不具备任何劳动维权的意识。
所以很多农民工只能自认倒霉。就算有维权的意识,打工的流动性这么大,而且像他们最底层的员工基本没有签过工作劳动合同,到哪找人给他们维权呢?
不过,职业病防治,显然并不能因为村民缺乏保护意识或是缺少工作机会的选择,便完全失守。职业病防治是一种公共责任,不应由孤立的个体甚至迫于生计的村民来承担。
即便发达如美国,也并未杜绝尘肺病这一职业伤害,也不乏矿主为节省成本而让矿工冒险在粉尘中无防护作业。但美国对于这类缺乏防护的企业却有着极为严苛的监管,出现一个尘肺病患者甚至会导致一家企业破产。而对于粉尘作业环境的日常监测以及工作人员日常防护的监督,更使得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得以前置。
尘肺病既然有着明显的职业病属性,其预防和救治更需明确责任机制。除了为患者维权开通必要的绿色通道之外,相应的前置预防机制,也应尽快落实责任。唯此,尘肺病村落“以命换钱难维权”的悲剧才有望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