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3 08:13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陈笑天
自从菏泽红领巾变成了某些别有居心不良商贩的商机后,引起了政府的重视。
事发后,政府对于此不良商贩和学校校长都做出了严厉处分和惩罚。
校长被党内严重警告,菏泽万达广场总经理等3人被解聘。
9月28日,有群众反映称,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向小学生们发放的红领巾上,竟然印有“菏泽万达广场 ”广告,除此之外发放的学生帽上也印有该广告。对此,大众网记者采访菏泽市开发区教育局,菏泽市开发区教育局一位高姓负责人说,25日下午的活动共向丹阳路小学三年级发放了一百余条红领巾,当时并未拆封发现印有商业广告。活动结束不久后学校就放学了,放学后有老师发现了商业广告这个问题,马上就在家长微信群中发布了不要佩戴的提示信息,26日上午便全部收回了。
可能许多人对红领巾的意义不是很了解!
首先,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是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象征无产阶级的革命传统。
红领巾是彩虹的一种颜色.雨过天晴,蔚蓝的天空出现一道美丽的彩虹。人们看见她心情就会变得豁朗,对未来充满希望。人生的道路就像是绚丽多彩的彩虹,那么红领巾就是动力源。
其实红领巾不仅仅代表红旗一角、烈士的鲜血,它更是一个时代的象征,象征着少年先锋队的前生,劳动童子团在艰苦的环境中一腔热情投入革命事业,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
事件发生后,万达商管集团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置,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解除菏泽万达广场管理公司总经理等3名主要责任人劳动关系,对济南区域总经理等3名上级管理人员和菏泽万达广场招商营运副总经理等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取消年终晋级资格和扣除岗位工资的处罚,学校校长被党内严重警告。
红领巾是正义、光荣、勇敢的象征,佩戴和爱护红领巾是每个少先队员的光荣和自豪,标志着是自觉行为。应该对学生进行正面积极的教育,而不是从小参杂着太多的私利在里面。应该保持红领巾的制作及使用的严肃性,不是沦为不良商贩的利益工具;应该加强对少年思想道德的教育,让学生通过红领巾认识到它的重要性,而非仅仅是一个佩戴饰物。
不良商贩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红领巾的制作和使用规范,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从而再去诱导学生,让学生沦为这些不良商贩的广告媒介。
要向红领巾精神学习,不屈不挠,面对歪风邪道,要勇敢的面对,敢于指出,坚定无财产阶级革命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