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2 08:14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汤如波
从前几年的出现地铁上猥琐男用刀片划女性裙子到现在竟然发生了男子在乘坐地铁时,乘人群拥挤,强行猥亵女性的事件。虽然因女性极力呼救,男子被抓。但不难看出,社会在进步,事件在升级!我们物质在进步,那么思想在干什么!
昨天(16日)清晨,一名在地铁上猥亵女性的“色狼”因被害人当场反击,被公交民警顺利抓获。今晨,此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昨天早高峰,王女士由昌平区东关站乘坐地铁进城,经过北邵洼站后,列车上已经比较拥挤。此时,一名中年男子紧贴着王女士的后背站立,伸手抚摸王女士的臀部。王女士起初以为是人多拥挤所致,试图避让,但那只手总是随着她的移动而移动,王女士回头瞪视对方,要求身后的人住手,中年男子仿佛没听到,手上还不老实。王女士本想立刻动手扇此人几个耳光,可车上太挤,胳膊都抽不出来。
列车到达地铁昌平线终点西二旗站,乘客纷纷下车,得到满足的男子也想趁机溜之大吉。怒不可遏的王女士此时一把抓住对方的衣领,高喊“流氓,抓流氓!”同时将他从车上拽到站台上,扭送给正在维持秩序的公交总队朱辛庄站派出所巡逻民警,并当众揭发怒斥此色狼的猥亵行为。
经审查,42岁的嫌疑人陶某对猥亵行为供认不讳。此人曾经因猥亵、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罚。陶某交代,2003年他从老家来京务工,离异后一直单身,遇到年轻美女后把持不住自己,便产生邪念,实施了违法行为。更让陶某意想不到的是这次遇上了敢于当场反抗的女性。他说,被女孩当场抓到的那一刻,感觉一下子就怂了。
陶某在猥亵过程中,并把自身私处暴露体外。而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毋容质疑,目前我们整个社会物质越来越丰富,居住房子越来越好,生活环境不断改善,人们享受水平不断越高,但与其相反的却是,人与人之间交往、交流越来越少,相互隔阂越来越深,演绎着“老死不相往来”的现代版生活。这种社会背景,滋生了追求个人价值和实现个人财富最大化的实用主义哲学,也扭曲了我们教育观,父母教育孩子要“不与陌生人说话”,长辈嘱咐晚辈外出要千万注意“自身安全”,在这种教育观诱导和熏陶下,又使越来越多的人形成了“以自我安全为核心”的安全价值观,使很多人在不同场合总保持着一种强烈的“明哲保身”心里,当面对犯罪分子侵害时,只要不危害自己利益,或充耳不闻,或置若罔闻,或袖手旁观,全然丧失了民族应有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见义勇为气节,使全社会道德水准下滑到了低谷。诚然,在遭遇犯罪分子实施各种犯罪行为时,也有少数民众挺身而出,展现了捍卫社会正义的英雄气概,但往往是势单力薄、孤掌难鸣,在缺乏其他人帮助之下,往往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惨痛代价;而社会在救助机制方面不到位,让英雄“流泪又流血”,也使不少人在遭遇犯罪案件时“退避三舍”,加剧了社会道德滑坡。
那么,谈到猥亵,那就要先了解下这种罪犯有哪些心理在作祟!
1、性心理的长期压抑。因为年龄的增加,也没有性伙伴,没有正常的性生活,因而导致了长时间的性压抑,因此,想找一个异性寻求一下刺激导致猥亵异性。
2、有露阴癖。这种心理的形成可能与成长的过程有关,可能在幼年的时候和别人互摸生殖器,或者在别人面前裸露生殖器进行炫耀,这些都会造成露阴癖。还有一些是性格缺陷造成的,一些男孩子从小就非常的胆小,不敢和女孩子说话,不敢和女孩子开玩笑,一说话就脸红,再加上对性知识和性心理的缺失,因而导致了他们用这样少儿的行为来诠释成人的性行为。
这是一种心理疾病,他们通过暴露自己的性器官引起异性的紧张从而获得快感,但是事后又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但是,他们这种心理自己都控制不了,当有机会的时候或者控制不住的时候还会再一次发生,是一种变态的心理。
3、一种侥幸的心理。他们会选择单独面对一个人的时候下手,同时,也会在心里存在侥幸的心理,希望被猥亵的对象比较软弱,希望被猥亵的对象不会报警,正是这种侥幸的心理导致他们为所欲为。
4、一种报复的心理。一些怀着对异性的仇视,对异性进行报复,往往也会采取这种猥亵的行为。
正义的力量退避,则邪恶的势力必然嚣张,一些犯罪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胆敢公然实施侵害女性的犯罪活动,关键在于他们正是拿准了当前“世风日下、人生不古”风气,看透了民众明哲保身的“人人自危”心里,更是摸透了民众贪生怕死的脆弱心里。由此,在笔者看来,所有像河南南阳大巴车侵犯女孩案一样,受到伤害的虽是女性身体,甚至带给女性巨大心灵创伤,但犯罪分子凌辱的却是我们全社会所有民众和整个社会道德底线。我们如果一味再软弱下去去,说不定下一次受伤害就是我们自己的兄弟姐妹;如果真到了那时,我们感受又将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