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药监局公示违法广告 同仁堂冠脉通片上榜

2016-01-29 11:41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裘千琴

  日前,北京市食品药物监管局执法部门对北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个报纸类平面媒体所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进行了监测。随后,根据相关法规判定,北京市食药监局向社会大众公示了321条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其中涉及产品129个。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同仁堂冠脉通片”。

  这次的发布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中夸大产品适应症、扩大产品疗效的有23个品种,含有绝对化用于和不实承诺、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是保证的有46个品种,没有经过批准就擅自发布广告的有45个品种,违规利用大众传媒宣传处方药的有52个品种。

  其中,典型的违法违规药品广告中,名称为“基英肽”的药品,其通用名应该是“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批准的适应症是“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等等”,但是广告中却大肆宣传“改写传统治疗的困境,不住院、不手术、不放疗”、“保证肿瘤患者的生命安全”、“患者服用安全、高效、无不良反应”。这条广告没有经过批准就擅自发布了,其内容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典型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就有“武当太药膏”上榜,经过查询,该产品的名称应该是“远红外磁疗贴”。在宣传广告中宣称“运用道家独创青炉18层熬制法,以阴阳八卦形式集于一方,一膏双药、刚柔并济”。这条广告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利用消费者缺乏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的弱点,使用了不科学的用语描述产品的作用机理。

  典型的保健食品广告有“硒尔康胶囊”,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延缓衰老”。但是在广告中却宣传“90岁不生病,100岁不显老”、“吃药一箩筐,不如吃点硒尔康”等,不仅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还涉及治愈率、有效率等综合性的评价。

  北京市食品药物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法广告中涉及北京生产企业品种,将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理措施,对涉及外埠生产企业品种的将转至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希望消费者在进行药物消费的时候注意甄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真伪,必要的时候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过批准的广告信息,更重要的是选择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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