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4 15:30 来源:网友分享
近日,康师傅被卷入“氮气门”事件。4月25日,南京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检测结果显示,康师傅南京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所使用的液氮为食用级液氮,完全符合GB292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氮气》的标准。
上周,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称,接到来自市民杨先生的实名举报,称康师傅南京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悦包装饮用水”涉嫌添加工业氮气却未在产品配料表中注明。
4月18日,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生产车间内,执法人员将2罐液氮进行封存,同时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的证照及索证索票情况。
昨日,据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结果显示,康师傅南京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所使用的液氮是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有限公司生产,为食用级液氮。
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结果也显示,该公司主要生产工业氮、食品级液氮、高纯氮等氮气,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对封存的两罐液氮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符合GB292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氮气》的标准,确认其为食用级氮气。此外,该公司提供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氮气等资质证书。
据江南大学食品学院老师成玉梁介绍,滴入食品级液氮是饮料国内外灌装工艺中较常见的做法,其作用是形成内压支撑罐体,从而方便运输,同时将饮料装瓶充填遗留的空气排除,让产品质量更趋于稳定。
据悉,食品级氮气含氮99.9%,工业氮气含氮99.2%,只是含氮纯度的差别,并非完全不同的两个物质。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明确,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助加工剂名单(不含酶制剂)中含有“氮气”。同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明确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