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电梯厂商及商场负主责

2015-07-30 16:24 来源:网友分享

  30岁的女子向柳娟在7月26日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商场乘电梯时被电梯吞没身亡,目前此次事故的技术调查报告已经形成,申龙电梯和安良百货公司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昨天下午6点,申龙电梯公司召开发布会,称公司承诺承担相应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与事故同型号的电梯全国有4648部,分布在全国31个省市,申龙承诺对已售同类型扶梯进行安全性自查,并对死者家属表示歉意。

  29日,《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已经形成,认定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维保单位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相关次要责任。

  设计不合理的盖板成检测盲区

  《调查报告》显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该类型产品涉及的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足。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事故的3块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

  据荆州市“7·26”电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小组此前通报,2015年3月16日,事故电梯经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的结论为“检验合格”。

  对此,湖北省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工程师、事故技术调查组成员徐义表示,3月16日的检测中并未涉及到盖板尺寸不符问题。“检测的项目中没有包含盖板这一项。”

  事故技术调查组成员熊亮表示,电梯特检项目中,分为必检项目和一般项目,但“盖板检测既不属于必检项目,也不属于一般项目”。

  商场应急处置不当

  《调查报告》指出,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商场工作人员发现故障后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发生事故5分钟前,该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报告后未得到有效指令,未采取停梯等有效应急处置措施。

  多名调查组成员透露,据相关调查,发现盖板松动翘起后,工作人员首先是用对讲机通知了电工,但前两次未能收到回复;第三次通知时,得到的回复是电工“这就来”。

  “打个勾”就算做了维保

  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事故电梯的维修保养单位,存在维保记录不全、未填写电梯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有5次记录未经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人员签字确认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该公司应当对此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8次维保有5次都只是打了个勾,这显然是走过场。”徐义说,就在事故发生前的7月22日,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还对事故电梯做了维保,然而时隔4天,就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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