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4 12:01 来源:网友分享
因作业没写两个儿子一夜未归!第二天找到孩子得知原因后,恨铁不成钢的父亲出手教育孩子,没想到却将7岁的儿子小强殴打致死,而9岁的大儿子也被殴打成轻伤二级。9月11日,兰州中院开庭审理了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法庭上,李某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其辩护律师提出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出生于1977年的李某,是甘肃会宁人。案发前,在兰州打工。2004年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两子,大儿子小超出生于2005年,小儿子小强出生于2007年。后因家庭矛盾,离婚的李某在兰州市城关区焦家湾租住一民房,独自抚养两个儿子,二子就读于附近一小学。2014年10月19日星期天,李某和两个儿子在家吃完午饭后去工地干活。小强因作业没写,害怕父亲打他,便和哥哥小超躲到附近一间没有人住的空房子。当天下午5时30分左右,李某回家后发现两个儿子不在家,一直找到当天晚上11时30分左右未果,次日早上7时左右再次出门寻找,并于早上10时左右才找到一夜未归的两个儿子。
将孩子带回家询问离家原因后,李某十分生气,在房外过道内捡来两根电线对折后,在两个孩子的腿上、胳膊上进行殴打,后又用木板对孩子进行殴打。当天中午,三人一起吃过午饭后,小强称身体不舒服想睡一会。随后,李某给小强倒了一杯水后,送大儿子小超去上学。大约半小时后,李某回家发现,小儿子小强不动了,喊了半天也没有反应,遂拨打120。待医生到达后检查发现,小强已经死亡。随后,李某拨打110报案。经法医鉴定,小强系被人用条形、钝性物体多次击打全身多处,体表大面积损伤,肺挫伤、肝脏损伤,引起的创伤性休克性死亡。小超的伤情为轻伤二级。随后,李某被警察抓获。
在法庭上,李某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李某称他与前妻离婚后,大儿子判给他抚养,小儿子由前妻抚养,但是前妻却没有接小儿子,于是他一个人抚养两个儿子。平日里他对大儿子管教严格一些,因小儿子有先天性心脏病,还有哮喘,所以对小儿子管得松一些。法庭上,李某称“虎毒不食子”,他不是故意对孩子下狠手,只是当天听到孩子所说的离家原因后,心里生气才出手教育。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无视国法,不能正确教育子女,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某教育孩子严重失当,作为单亲家庭,他不能采取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最终酿成惨案,李某的行为应当引起全社会的思考。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建议对其处以10年以上的刑罚。
对此,李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指控的罪名不当,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律师称,本案案发后,李某的大儿子由老家的叔叔抚养,孩子的教育成长都需要人照顾,而李某的行为不属于社会危害极大的情形,建议对其判处缓刑。(文中小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