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4 13:37 来源:网友分享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9月22日消息,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6〕511号)要求,经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推荐,现确定北京市朝阳区等40个市(区)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这是继今年6月国家卫计委与民政部联合公布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之后,两部门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医养结合”就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的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各方资源,全面落实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要在各省级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协作、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加强管理,确保试点取得积极进展,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各省(区、市)要积极探索地方医养结合的不同模式,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督导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