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9 15:22 来源:网友分享
药物过敏
当使用药物进行治疗时,药物进入人体后,能够导致部分人的免疫系统发生异常反应,这些物质称为“过敏原”,是造成过敏的罪魁祸首。因为会损害正常的身体组织,甚至免疫系统居然有时对机体本身的组织进行攻击和破坏,对人体的健康非常不利。
过敏原大多是一些大分子物质,如异体抗血清、链激酶、胰岛素等,小分子物质可以与体内的某些物质结合,形成新的抗原(过敏原)。过敏原第一次进入体内后可造成机体的致敏状态,当这些物质再次进入体内后便发生过敏反应。激发患者免疫系统的异常活动,最终造成一系列过敏性伤害。
给药途径也是影响药物过敏发生频率的重要因素。局部给药、肌内及静脉给药更易引起过敏,而口服给药相对较少。
同样的药品,在同样的情况下,不是所有的人都过敏,其内因就是一些人的“过敏体质”,和已知药物作用的性质无关,和剂量无线性关系,反应性质各不相同,不易预知。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易发生交叉或不完全交叉的过敏反应,某些疾病可使药物对机体的致敏性增加。过敏性疾病的患者多具有遗传性,如果双亲都有过敏性疾病,其子代有75%的人有发生过敏性疾病的可能,其中50%在出生后前5年发生,随着年龄的增长,过敏的发生会逐渐减少。特异质病人对药物过敏的概率并不比正常人高,但是发生严重变态反应的概率更高。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节奏、方式不断改变,生活和工作压力不断加剧,以及食品的种类和加工工艺越来越多,致使许多原来不过敏的人群可能逐渐演变成具有过敏体质的人,使潜在过敏人群不断扩大。
过敏反应可以是速发反应,一般在用药30分钟内发生,如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痉挛、荨麻疹或血管性水肿,也可以是迟发反应,一般在首次接触药物3天后发生,包括粘膜皮肤综合征或血液系统症状(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过敏反应的治疗:
(1)及时停用致敏药物或可疑药物。
(2)及时治疗。
(3)抗过敏药物应用,治疗药物主要包括:
①抗组织胺药,如氯雷他定、西替利嗪、苯海拉明等。
②皮质类固醇激素,如氢化可的松、泼尼松、曲安西龙、地塞米松、醋酸可的松等。
③肾上腺素及类似药物,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
临床表现
有接受药物史,一般大都有食欲减退、上腹不适、恶心等消化道症状。肝炎型的临床表现似病毒性肝炎,有或无黄疸。肝内淤胆型的病人除有消化道症状外,皆有黄疸、皮肤瘙痒、尿色深黄色、粪色淡或陶土色。药物引起过敏反应所造成的肝损害,黄疸多在用药后2~4周出现,但也有在1~3天即可发生。反复用药可引起即刻反应。病人除表现黄疸外,尚可伴有发烧、皮疹、关节痛、肌肉痛等。肝可肿大,轻压痛;脾可肿大。
诊断
药物性肝病的诊断可根据服药史、临床表现、血象、肝功能试验、肝活检以及停药后的效应作出综合诊断。药物性肝病的诊断标准归纳如下:
1.用药后1~4周内出现肝损害表现,但也可于服药数月后才出现,少数的潜伏期可更长。
2.初发症状可有发热、皮疹、瘙痒等。
3.末梢血嗜酸细胞>0.6。
4.具有肝内胆汁淤积或肝实质细胞损害的病理和临床表现。
5.巨嗜细胞或淋巴母细胞转化试验阳性。
6.各种病毒性肝炎的血清学标志物均为阴性。
7.偶然再次给予相同药物后又发生肝损害。
具备上述第1条,再加2~7条中的任何两条,即可考虑为药物性肝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