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0 16:32 来源:网友分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名称中不得含有“金装”“超级”“升级”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
《原则》规定:商品名称不应包含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金装”“超级”“升级”等;标签不得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如“益眠”“强体”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如“益智”“益生菌”等;不得使用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贵族”等。
此外,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上,不允许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不允许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针对原料来源,也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
规定明确,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根据产品配方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使用的乳制品原料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时,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料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