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妇女不宜用哪些药物

2017-06-24 20:36 来源:网友分享

  当前,独生子女家庭多,一旦乳母病了,如果要用药,就应考虑用药是否对婴儿有影响。而药物对婴儿的影响取决于药物渗入母乳中的浓度。因此乳母服药前须了解哪些药物容易进入乳汁,应尽可能避免这些药物的毒副作用通过乳汁影响婴儿的健康成长。尽管婴儿体内药物浓度一般很少超过乳母的摄入量,但药物的毒副作用却可不同程度地影响婴儿的健康,故不可忽视。

  以下药物是哺乳期妇女应忌用或禁用的:

  (1)中药炒麦芽、花椒、芒硝等,西药左旋多巴、麦角新碱、雌激素、维生素b6、阿托品类和利尿药物。这些药能使母亲退乳,故母亲在哺乳期中不可轻易服用。

  (2)青霉素族抗菌素,包括青霉素、新青霉素Ⅱ、新青霉素Ⅲ、氨基苄青霉素等。这类药很少进入乳汁,但在极个别情况下可引起乳儿过敏反应,应予以注意。

  (3)磺胺类药物,如磺胺异恶唑、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脒、丙磺舒、甲氧苄氨嘧啶、制菌磺、双嘧啶片、复方新诺明等等。磺胺类药物属弱酸性,不易进入乳汁,对乳儿无明显的不良影响。但是,鉴于乳儿药物代谢酶系统发育不完善,肝脏解毒功能差,即使少量药物被吸收到婴儿体内,也能产生有害影响,导致血浆内游离胆红素增多;还可使某此缺少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乳幼儿发生溶血性贫血。所以,在哺乳期不宜长期、大量使用此类药,尤其是长效磺胺制剂,更应该限制。

  (4)异烟肼(雷米封),对乳儿尚无肯定的不良作用,但由于抗结核药需长期使用,为避免对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最好改用其它药物或停止哺乳。

  (5)灭滴灵,为广谱抗菌药,常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及厌氧菌感染。口服后虽然对哺乳儿的损害尚未最后肯定,但仍主张最好不用。

  (6)氯霉素,乳儿特别是新生儿,肝脏解毒功能尚未健全,若通过乳汁吸入氯霉素,容易发生乳儿中毒,抑制骨髓功能,引起白细胞减少,甚至引起致命的灰婴综合征,应禁用。

  除此以外,据报道,哺乳期妇女应用奎尼丁、异烟肼、呋喃唑酮、阿司匹林、复方新诺明、磺胺嘧啶等药物时,可使先天缺乏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的婴儿(尤其是6个月以内的)发生急性溶血性贫血,严重时还可危及生命,故应忌用。综上所述,哺乳期妇女患病时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或停止哺乳,以确保母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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