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证实婴幼儿米粉亦限制出境

2017-06-04 09:56 来源:网友分享

  记者注意到,此传言起初出现在某业主论坛上,关于香港限奶令的帖子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有网友称:“美素米粉供4个月至36个月的婴幼儿食用,被海关工作人员提示属于限购物品,注意避免超标。”

  有业主跟帖表示,“(从香港)过关回深圳时,向工作人员咨询了有关米粉的政策,工作人员解释法例称,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米粉也是受管制的。”而在其它业主论坛上,同样出现了类似的帖子,有网友回复帖子称,“美素米粉供4个月至36个月的婴幼儿食用,被海关工作人员提示,属于限购物品,注意避免超标。”

  “不光奶粉,连婴儿米粉也在内,过关时所有这些物品加在一起都不能超过1.8公斤。”从事网上代购行业的钟女士告诉记者。对此,香港海关对外媒体部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连线时表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都实行限制离境政策,婴幼儿米粉亦在此列。关于配方粉的具体表述,在官网上有解释。”

  记者查询香港海关官网,获悉所谓配方粉的解释是,“符合以下描述的粉状物质:供或看似是供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食用;是或看似是粉状的或类似奶的物质,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营养需要。”

  注:婴幼儿米粉(又称“婴幼儿配方谷粉”、“营养米粉”或“婴幼儿米糊”),是母乳或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婴儿营养需要以及婴儿断奶期间时,为补充婴幼儿营养的辅助食品。它是以小米、大米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蔬菜、水果、蛋类、肉类等选择性配料,加入钙、磷、铁、锌等矿物质及维生素等加工制成的婴幼儿补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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