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7 12:20 来源:网友分享
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为丙型肝炎、丙肝,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肝炎,主要经输血、针刺、吸毒等传播,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HCV的感染率约为3%,估计约1.8亿人感染了HCV,每年新发丙型肝炎病例约3.5万例。丙型肝炎呈全球性流行,可导致肝脏慢性炎症坏死和纤维化,部分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细胞癌(HCC)。未来20年内与HCV感染相关的死亡率(肝衰竭及肝细胞癌导致的死亡)将继续增加,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危害极大,已成为严重的社会和公共卫生问题。
慢性丙肝患者常有轻重不一的乏力,有时可影响患者的工作和日常生活。其次可表现为右上腹不适,患者常自诉右上腹有沉重感。其他一些症状包括恶心和关节痛,黄疸很少发生。值得注意的是症状的有无或其严重程度与肝脏病变的发展不成正比。
丙肝的临床症如下。
1、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成人急性丙型肝炎病情相对较轻,多数为急性无黄疸型肝炎,ALT升高为主,少数为急性黄疸型肝炎,黄疸为轻度或中度升高。可出现恶心,食欲下降,全身无力,尿黄眼黄等表现。单纯丙肝病毒感染极少引起肝功能衰竭。在自然状态下,其中仅有15%的患者能够自发清除HCV达到痊愈,在不进行抗病毒治疗干预的情况下,85%的患者则发展为慢性丙型肝炎;儿童急性感染丙型肝炎病毒后,50%可自发性清除HCV。
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症状较轻,表现为肝炎常见症状,如容易疲劳,食欲欠佳,腹胀等。也可以无任何自觉症状。化验ALT反复波动,HCVRNA持续阳性。有1/3的慢性HCV感染者肝功能一直正常,抗HCV和HCVRNA持续阳性,肝活检可见慢性肝炎表现,甚至可发现肝硬化。
3、肝硬化感染HCV20~30年有10%~20%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1%-5%患者会发生肝细胞癌(HCC)导致死亡。肝硬化一旦出现失代偿情况,如出现黄疸,腹腔积液,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肝性脑病等,其生存率则急剧下降。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是致病根本原因,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如饮酒,劳累,长期服用有肝毒性的药物等,可促进病情的发展。丙肝的病理改变与乙肝极为相似,以肝细胞坏死和淋巴细胞浸润为主。慢性肝炎可出现汇管区纤维组织增生,严重者可以形成假小叶即成为肝硬化。HCV感染的发病机制主要包括免疫介导和HCV直接损伤两种,病毒因素包括病毒的基因型、复制能力、病毒多肽的免疫原性等;宿主因素包括人体的先天性免疫反应、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反应等。饮酒、免疫抑制剂的使用等因素对HCV的感染病程也有影响。HCV传播途径:接吻、拥抱、喷嚏、咳嗽、食物、饮水、共用餐具和水杯、无皮肤破损及其他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传播HCV。HCV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传播:
1、血液传播
(1)经输血和血制品传播 由于抗-HCV存在窗口期、抗-HCV检测试剂的质量不稳定及少数感染者不产生抗-HCV,因此,无法完全筛出HCV阳性者,大量输血和血液透析仍有可能感染HCV。
(2)经破损的皮肤和黏膜传播 这是目前最主要的传播方式,在某些地区,因静脉注射毒品导致HCV传播占60%~90%。使用非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未经严格消毒的牙科器械、内镜、侵袭性操作和针刺等也是经皮传播的重要途径。一些可能导致皮肤破损和血液暴露的传统医疗方法也与HCV传播有关;共用剃须刀、牙刷、纹身和穿耳环孔等也是HCV潜在的经血传播方式。
2、性传播。
3、达4%~7%;合并HIV感染时,传播的危险性增至20%。HCV病毒高载量可能增加传播的危险性。
1、妊娠期间不能使用丙肝新特药利巴韦林。妊娠妇女不能服用利巴韦林胶囊。女性患者要特别注意避免妊娠。未获得妊娠反应阴性结果之前不能开始丙肝新特药与利巴韦林的联合治疗。
2、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治疗期间及随后6个月的随访期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3、在此期间应每月进行妊娠检查。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及随后6个月的随访期内妊娠,则必须警告患者利巴韦林对胎儿有致畸作用。
4、急性期丙肝孕妇应卧床休息,饮食宜清淡,必要时静脉输液,以保证液体和热量的摄入;禁止使用对肝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如异烟肼、利福平、四环素、磺胺等;饮食上还要注意不能喝含有酒精的饮料,要注意补充维生素B1、B6、B12、C、K等,维生素C呢功能促进肝细胞修复,改善肝功能。
5、由于终止妊娠手术会加重肝脏负担,使病情恶化,因此孕妇感染了丙肝不建议终止妊娠。此外孕妇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病情选择合适的丙肝治疗方法积极的治疗,以免对孩子的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