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妇幼取消限期怀孕的规定

2017-04-29 14:08 来源:网友分享

通州区妇幼保健院被曝要求女员工“限期怀孕”。

员工不被批准怀孕被罚,通州区卫计委已介入调查,通州妇幼称取消相关规定,退还罚款并道歉

近日媒体报道称,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女员工怀孕前需向医院申请,并在医院审批后设定的3个月限期内怀孕。怀孕时间提前或错后都将被罚款,甚至影响评级晋升。昨日,多名该院医生、护士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不少医护人员还因此被罚款。

18日下午,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通州区卫计委已经进驻医院调查此事,调查结果尚需等待。

医护人员称医院“限期怀孕”

一名已怀孕数月的护士告诉记者,自己孕前就已经向领导打了申请报告,“我是属于在申请批准时间内怀孕的。”她证实,医院的女性医护人员怀孕前需要申请报批,但是要在医院安排的期限内怀孕。

“我交了申请,政策是针对所有医护人员的,没有医生、护士区分对待。她表示,自己科室里不止她一名孕妇,都是‘计划内’”。

但同为通州妇幼的护士刘娜(化名)却遭遇不同,她告诉新京报记者,日前她去医院交了一万多元罚款。”因为我没有在批准时间内怀孕。“新京报记者发现,在医院给刘娜开具的罚款收据上,标明“违反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罚款”,并加盖了该院公章。

刘娜称,医院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就是要求医护人员孕前需向医院申请,医院会给申请人批复3个月的期限,申请人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怀孕,否则将罚款,罚款金额不等,基本一万元以上。除了罚款,产假期间停发各项福利待遇、3年内不能参与评优提职、取消当年薪级工资调整等也都在处罚之列。

刘娜告诉新京报记者,医护人员错过怀孕期限后,科室领导会将情况逐级上报,医院办公室会出一张罚款单,然后拿着单子去财务科交钱就可以了。

相关规定已施行10多年

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一名医生透露,限期怀孕政策已在医院施行了10多年。

“提交申请后,院领导会给批时间。”这位医生称,多年来,这项政策并没有在医院引起过多讨论。这位医生表示,医院女职工太多,工作又忙,如果大家都扎堆怀孕的话,会给工作造成不少负担。“好像其他医院也差不多,女工多的地方都一样。”

刘娜表示,自己入职培训时,就被明确告知“限期怀孕”的规定,同事怀孕前都交了申请,但因为错过期限被罚钱的也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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