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8 20:48 来源:网友分享
“阅兵小长假”结束,网上出售医院病假条的生意又火了。这些卖家在微博、微信等平台上发布代开医院病假条的信息,并打出“三张包邮”的广告。
法晚记者在新浪微博平台上搜索关键词“病假条”,即出现若干名字包含“病假条”的用户。
随机点开其中一个微博用户的主页,记者看到“好消息!现三张包邮啦!!!”卖家介绍,他可以出具北京市多家三甲医院的空白假条,且假条已经盖有医院公章,内容可由自己随意填写。病假条的价格在10-300元不等。
另一个名为“病假条服务中心”的微博用户则显示,除了病假条,他还可以代开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死亡证明、B超及化验单。目前,关注该用户的粉丝已经超过200人。
对此,北京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晓莲对法晚记者表示,在网上贩卖病假条属于非法经营,用人单位若发现雇员使用假病假条,有权处罚甚至开除涉事员工。
法律解读 员工可能面临解约处罚
金晓莲律师表示,用人单位若发现雇员使用假病假条,有权处罚甚至开除涉事员工。
我国《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提交伪造或者虚假的病假条请假,是欺骗用人单位的行为,一旦被单位发现,其病假将被取消,未到岗的时间将可能被视为旷工,由于很多单位对于旷工行为规定了对应的后果,最严重的情形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也可能因此面临劳动关系的解除。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劳动者提交虚假病假条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那么单位可以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金晓莲律师说。
诚信问题影响职业生涯
劳动者提交虚假病假条,不仅是欺骗单位的行为,同时也是失职行为,一旦由于其未到岗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若未能发现病假条是虚假的,直接把职工的病假期计入医疗期,一旦职工真的患病,需要享受相应的医疗期,有可能因为曾经提供的虚假病假条造成实际享有的医疗期缩短,甚至可能出现医疗期到期,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金律师认为,在提供虚假病假条的问题上,最重要的是劳动者忽略了诚信问题,“有一些人认为病假条是小事,就算被单位发现了,承认错误就行了。但用人单位需要的是诚信的职工,一个小小的虚假病假条可能会给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带来极大的损害”。
可追究员工骗取报酬责任
金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病假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用人单位在职工病假期间支付的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如果劳动者提供虚假病假条请假,那么不仅仅骗取的是假期,还有对应的假期工资报酬。
单位如果认为职工提供的病假条有问题,可派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带着单位的介绍信和病假条原件,到开具病假条的医疗机构进行核实,确定病假条是否属实。
制假者:伪造印章涉嫌犯罪
北京某三甲医院工作人员曾对媒体表示,医院的管理很严,因此可以判定这些在网上流通的病假条绝大多数都是假的。
那么,这种在网上售卖病假条的行为在法律层面上该如何定性? 金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279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由于自制、伪造病假条一般都会涉嫌伪造医院的印章,如果出现伪造医院印章的情况,当事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