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30 07:25 来源:网友分享
视病变的程度与范围不同,本病的临床表现及症状的轻重程度和范围相差悬殊,轻者可无症状,重者则可引起严重瘫痪,甚至危及生命。
临床上一般将其分为四期。
1.潜伏期
平均为7~14天,短者2~3天,长者可达3~5周不等。在此期间一般并无明显症状,属隐性病例,但本期末有传染性。
2.病变发展期 有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前驱期:此时患者出现低热或中等热度,常伴有头痛、困倦、多汗及全身疲乏不适等症状,并可出现食欲不振、呕吐、腹泻或便秘等胃肠道症状,甚至有咽痛、咽红及轻咳等呼吸道症状。此期一般持续1~4天。大多数病例发展到此期为止,属顿挫型,又称为幸运型。
(2)第二阶段——瘫痪前期:在前者基础上,患儿体温恢复正常,一般性症状消失,但经1~3天后体温又上升,并且体温较高,常在38~39℃之间,个别患儿可高达40℃。此时,其一般症状亦随之加重。患儿烦躁不安,有头痛、呕吐、嗜睡、肢体疼痛及感觉过敏。项背部可有肌强直征,且可见婴幼儿囟门紧张饱满,并可出现“脊髓征”,对诊断有意义。此期一般持续3~5天,但也有短至几小时或长达2~3周者。在这一阶段仍可有部分病例不出现肢体瘫痪而逐渐康复,称为无瘫痪型病例,亦属幸运型。另一部分患儿病情继续发展,并进入瘫痪期。
(3)第三阶段——瘫痪期:一般在瘫痪前期的第3~4天时进入本期,大约有5%的病例可不经过瘫痪前期而直接进入本期。瘫痪症状多在热度下降时出现,也有在退热后发生者。开始常伴有肢体疼痛及肌肉压痛,之后突然发生瘫痪。瘫痪可见于任何部位,但以肢体瘫痪最为多见。
视病理改变的部位不同,瘫痪可分为以下4种类型,其后果相差甚大。
①脊髓型:最常见,主要引起四肢及躯干肌麻痹,其中以下肢麻痹者最多,上肢与下肢之比约为1∶19。此型麻痹具有下列特点:
A.弛缓:呈弛缓性麻痹,并伴有肌肉萎缩及受累肌肉的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B.仅运动受累:只有运动麻痹而无感觉障碍。
C.差别大:肌肉麻痹的程度不一,自仅可察觉的肢体软弱至全瘫可在同一病例,甚至同一肢体存在。
D.无关联性:麻痹肌肉的分布无解剖学上的关联性,可仅涉及某一肌组肉,亦可遍及四肢,且不对称,但以股四头肌、胫前肌及上肢的三角肌最易受累。
E.大小便正常:一般不伴有大小便失禁。
F.其他:随着病程的进展,麻痹局部出现营养不良性改变,皮温降低,尤以肢体远端为明显。
上述特点均与神经系统病变密切相关。此外,幼儿期发生麻痹时,可引起同侧肢体骨骼发育障碍,以致两侧肢体长短不等。
②脑干型:本型又称球型,其病变部位包括中脑、脑桥和延髓。此型最为严重,病死率较高。在流行期中约占麻痹型病例的15%左右。根据受累部位不同,可出现眼球运动障碍、面肌瘫痪、声音嘶哑、咀嚼障碍及吞咽困难等。当延髓受累时,可出现脉搏频弱、血压下降,以及呼吸浅表加速,以及叹息样呼吸及间有呼吸暂停等,如处理不及时或抢救不力,则终致死亡。
③脑型:十分少见。但本型病情十分严重,主要表现为高热、昏迷、谵妄、惊厥,甚至强直性瘫痪等症状。在处理上,对本型应高度重视,并向家属详细交代病情。
④混合型:上述各型同时出现在一个患儿身上时,称为混合型。其中以脊髓型和脑干型伴发者为多。
3.恢复期
本期一般症状消失,热度降至正常,麻痹征不再进展。此期多从麻痹症状出现1~2周后开始。在初期的6个月内恢复较快,以后逐渐减慢,2年以后再恢复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4.后遗症期
凡病程在2年以上者即进入后遗症期。此期中各种畸形逐渐出现,并日益加重,且趋于固定;同时,各种骨、关节发生继发性改变,从而又加重了功能障碍的程度,常给治疗带来困难。因此,早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是防止畸形发生和减轻畸形严重程度的重要环节。畸形的成因主要是由于以下诸因素。
(1)肌力不平衡:这是引起畸形最为重要的因素,当某一组肌肉麻痹而对抗肌组肉正常或肌力相对较强时,就可能将肢体拉向肌力较强一侧,并逐渐发生畸形。例如,当足部内翻肌群麻痹时,外翻肌力则显得较强而使踝关节处于外翻状态,久而久之即形成足外翻畸形,并随着小儿的发育及步行而日益严重。
(2)肌肉痉挛:在麻痹发生的初期(发病后1个月左右),可发生肌肉痉挛性收缩,渐而形成畸形。亦可因痉挛肌肉的缩短而致畸形继续存在,例如,麻痹早期小腿腓肠肌痉挛,渐而短缩,以致引起足跟不着地的下垂足。
(3)重力作用:可由于身体各部的重量及某些习惯姿态而诱发各种畸形,这些畸形均与重力作用有关。如常见的足下垂畸形就是在肌肉痉挛后麻痹以及短缩的基础上,再加上重力作用而产生的。
(4)其他因素:其他因素较多,包括外伤、诊治延误以及治疗不当等,均可引起或加重畸形。
脊髓灰质炎的病原体是一种滤过性病毒,在电子显微镜下观察其直径为8~17μm,称脊髓灰质炎病毒。此病毒分为Ⅰ、Ⅱ、Ⅲ三种不同类型,其中Ⅰ型最多见,Ⅲ型次之,Ⅱ型少见。
除脊髓灰质炎病毒外,其他某些病毒,例如个别肠道病毒,包括柯萨奇(coxsackie)病毒、埃可(echo)病毒等亦可使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并引起麻痹型脊髓灰质炎,在临床上难以与灰质炎病毒引起的麻痹进行鉴别。
脊髓灰质炎病毒的生活力很强,耐寒冷,在冷冻条件下能生存数月之久,对干燥的抵抗力也较强。病毒在室温下可生存数天;在污水中可生存数周至数月;在水和牛奶中可生存百余天;在粪便中可维持3~6周或更久。紫外线照射、煮沸或使用含氯石灰(漂白粉)及高锰酸钾等均能迅速将其杀死。
传染源为本病的瘫痪型、非瘫痪型患者,隐性感染者和健康的带病毒者亦可传播。病毒主要从粪便及鼻咽部分泌物中排出,其传播途径主要为经污染饮食、脏手及各种用具等直接通过消化道或由空气飞沫经呼吸道而发生传染。
本病遍及世界各地,尤其是在贫困国家。在我国由于预防得力,当前病例主要为偶发性。以6~9月的夏秋季发病最多。
一般治疗:卧床休息隔离,至少到起病后40天,避免劳累,肌痛处可局部湿热敷以减轻疼痛,瘫痪肢体应置于功能位置,以防止手、足下垂等畸形。注意营养及体液平衡,可口服大量维生素C及B族,发热高,中毒症状重的早期患者,可考虑肌注丙种球蛋白制剂,每日3~6ml 连续2~3天,重症患者可予强的松口服或氢化可的松静滴。一般用3~5日,继发感染时加用抗菌药物。呼吸障碍的处理:重症患者常出现呼吸障碍,引起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往往是引起死亡的主因,首先要分清呼吸障碍的原因,积极抢救,必须保持呼吸道畅通,对缺氧而烦躁不安者慎用镇静剂,以免加重呼吸及吞咽困难及早采用抗菌药物,防止肺部继发感染,密切注意血气变化和电介质紊乱,随时予以纠正。
促进瘫痪的恢复:患者应躺在有床垫的硬板床, 注意瘫痪肢体的护理,避免外伤受压,置于舒适的功能位置,以防产生垂腕垂足现象,有便秘和尿潴留时,要适当给予灌肠和导尿。中药治疗,可选用独活寄生汤加减 。呼吸障碍及吞咽困难的处理,循环衰竭的防治。促进神经传导功能的恢复:促进神经传导机能的药物如地巴唑,如兰他敏等,效果不显,目前很少应用,在热退尽,瘫痪不再进行时,及早选用以下各种疗法。卧床休息,病人卧床持续至热退1周,以后避免体力活动至少2周。卧床时使用踏脚板使脚和小腿有一正确角度,以利于功能恢复。
对症治疗,可使用退热镇痛剂、镇静剂缓解全身肌肉痉挛、不适和疼痛。每2~4小时湿热敷一次,每次15-30分钟;热水浴亦有良效,特别对年幼儿童,与镇痛药合用有协同作用;轻微被动运动可避免畸形发生。瘫痪期,正确的姿势,患者卧床时身体应成一直线,膝部稍弯曲,髋部及脊柱可用板或沙袋使之挺直,踝关节成90°。疼痛消失后立即作主动和被动锻炼,以避免骨骼畸形。
适当的营养,应给予营养丰富的饮食和大量水分,如因环境温度过高或热敷引起出汗,则应补充钠盐。厌食时可用胃管保证食物和水分摄入。药物治疗,促进神经传导功能药物如地巴唑。延髓型瘫痪①保持呼吸道通畅:采用低头位(床脚抬高成20°~25°)以免唾液、食物、呕吐物等吸入,最初数日避免胃管喂养,使用静脉途径补充营养。②每日测血压2次,如有高血压脑病,应及时处理。③声带麻痹、呼吸肌瘫痪者,需行气管切开术,通气受损者,则需机械辅助呼吸。
(一)自动免疫
最早采用的为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Salk疫苗),肌注后保护易感者的效果肯定,且因不含活疫苗,故对免疫缺陷者也十分安全,某些国家单用灭活疫苗也达到控制和几乎消灭脊髓灰质炎的显著效果,但灭活疫苗引起的免疫力维持时间短,需反复注射,且不引起局部免疫力,制备价格又昂贵是其不足之处,但近年改进制剂,在第2个月,第4个月,第12~18个月接种3次,可使99%接种者产生3个型抗体,至少维持5年。
减毒活疫苗(Sabin疫苗,Oral polio-virus vaccine,OPV)目前应用较多,这种活疫苗病毒经组织培养多次传代,对人类神经系统已无或极少毒性,口服后可在易感者肠道组织中繁殖,使体内同型中和抗体迅速增长,同时因可产生分泌型IgA,肠道及咽部免疫力也增强,可消灭入侵的野毒株,切断其在人群中的传播,且活疫苗病毒可排出体外,感染接触者使其间接获得免疫,故其免疫效果更好,现已制成三个型的糖丸疫苗,可在2~10℃保存5个月,20℃保存10天,30℃则仅保存2天,故仍应注意冷藏(4~8℃),2个月~7岁的易感儿为主要服疫苗对象,但其他年龄儿童和成人易感者也应服苗,大规模服疫苗宜在冬春季进行,分2或3次空腹口服,勿用热开水送服,以免将疫苗中病毒灭活,失去作用,糖丸疫苗分1型(红色),2型(黄色),3型(绿色),2,3型混合糖丸疫苗(兰色),及1,2,3型混合糖丸疫苗(白色),自2个月开始服,分三次口服,可顺序每次各服1,2,3型1粒,或每次服1,2,3型混合疫苗1粒,后者证明免疫效果好,服用次数少,不易漏服,故我国已逐渐改用三型混合疫苗,每次口服须间隔至少4~6周,最好间隔2个月,以防可能相互干扰,为加强免疫力可每年重复一次,连续2~3年,7岁入学前再服一次,口服疫苗后约2周体内即可产生型特异抗体,1~2月内达高峰,后渐减弱,3年后半数小儿抗体已显著下降。
口服疫苗后很少引起不良反应,偶有轻度发热,腹泻,患活动性结核病,严重佝偻病,慢性心,肝,肾病者,以及急性发热者,暂不宜服疫苗,有报告认为经人体肠道反复传代后疫苗病毒株对猴的神经毒力可增加,近年来普遍采用OPV国家发现瘫痪病例证实由疫苗株病毒引起,大多发生在免疫低下者,故目前都认为减毒活疫苗禁用于免疫低下者,无论是先天免疫缺陷者,或因服药,感染,肿瘤引起的继发免疫低下均不可用,也应避免与服OPV者接触,也有人主张这种病人宜先用灭活疫苗,再以减毒活疫苗加强,但多数主张只采用灭活疫苗。
(二)被动免疫
未服过疫苗的年幼儿,孕妇,医务人员,免疫低下者,扁桃体摘除等局部手术后,若与患者密切接触,应及早肌注丙种球蛋白,小儿剂量为0.2~0.5ml/kg,或胎盘球蛋白6~9ml,每天1次,连续2天,免疫力可维持3~6周。
(三)隔离患者
自起病日起至少隔离40天,第1周应同时强调呼吸道和肠道隔离,排泄物以20%漂白粉拦和消毒,食具浸泡于0.1%漂白粉澄清液内或煮沸消毒,或日光下曝晒二天,地面用石灰水消毒,接触者双手浸泡0.1%漂白粉澄清液内,或用0.1%过氧乙酸消毒,对密切接触的易感者应隔离观察20天。
(四)做好日常卫生
经常搞好环境卫生,消灭苍蝇,培养卫生习惯等十分重要,本病流行期间,儿童应少去人群众多场所,避免过分疲劳和受凉,推迟各种预防注射和不急需的手术等,以免促使顿挫型感染变成瘫痪型。
温馨提示:
一旦发现病人,应自起病日起至少隔离4O天。患者衣物用具应煮沸或日光下曝晒2小时消毒。密切接触者,应连续观察20天,未服过疫苗者可注射丙种球蛋白0.3~0.5ml/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