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0 09:32 来源:网友分享
1、臂丛神经损伤:
主要表现为神经根型分布的运动、感觉障碍。臂丛上部损伤表现为整个上肢下垂,上臂内收,不能外展外旋,前臂内收伸直,不能旋前旋后或弯曲,肩胛、上臂和前臂外侧有一狭长的感觉障碍区。臂丛下部损伤表现为手部小肌肉全部萎缩而呈爪形,手部尺侧及前臂内侧有感觉缺失,有时出现霍纳氏综合征。
2、腋神经损伤:
运动障碍,肩关节外展幅度减小。三角肌区皮肤感觉障碍。角肌萎缩,肩部失去圆形隆起的外观,肩峰突出,形成“方形肩”。
3、肌皮神经损伤:
肌皮神经自外侧束发出后,斜穿喙肱肌,经肱二头肌和肱肌之间下行,并发出分支支配上述三肌。终支在肘关节稍上方的外侧,穿出臂部深筋膜,改名为前臂外侧皮神经,分布于前臂外侧皮肤。肌皮神经受伤后肱二头肌、肱肌及前臂外侧的皮肤感觉障碍。
4、正中神经损伤:
第一、二、三指屈曲机能丧失;拇对掌运动丧失;大鱼际肌萎缩,出现猿掌畸形;食指、中指末节感觉消失。
5、桡神经损伤:
桡神经损伤为全身诸神经中最易受损伤者,常并发于肱骨中段骨折。主要表现为伸腕力消失,而“垂腕”为一典型病症;拇外展及指伸展力消失;手背第一,二掌骨间感觉完全消失。
(一)临床检查
1.伤部检查:检查有无伤口,如有伤口,应检查其范围和深度、软组织损伤情况以及有无感染。查明枪弹伤或弹片伤的径路,有无血管伤、骨折或脱臼等。如伤口已愈合,观察瘢痕情况和有无动脉瘤或动静脉瘘形成等。
2.肢体姿势:观察肢体有无畸形。桡神经伤有腕下垂;尺神经伤有爪状手,即第4、5指的掌指关节过伸,指间关节屈曲;正中神经伤有猿手;腓总神经伤有足下垂等。如时间过久,因对抗肌肉失去平衡,可发生关节挛缩等改变。
3.运动功能的检查:根据肌肉瘫痪情况判断神经损伤及其程度,用六级法区分肌力。
0级——无肌肉收缩;
1级——肌肉稍有收缩;
2级——不对抗地心引力方向,能达到关节完全动度;
3级——对抗地心引力方向,能达到关节完全动度,但不能加任何阻力;
4级——对抗地心引力方向并加一定阻力,能达到关节完全动度;
5级——正常。
周围神经损伤引起肌肉软瘫,失去张力,有进行性肌肉萎缩。依神经损伤程度不同,肌力有上述区别,在神经恢复过程中,肌萎缩逐渐消失,如坚持锻炼可有不断进步。
4.感觉功能的检查:检查痛觉、触觉、温觉、两点区别觉及其改变范围,判断神经损伤程度。一般检查痛觉及触觉即可。注意感觉供给区为单一神经或其它神经供给重叠,可与健侧皮肤比较。实物感与浅触觉为精细感觉,痛觉与深触觉为粗感觉。神经修复后,粗感觉恢复较早较好。
感觉功能障碍亦可用六级法区别其程度:
0级——完全无感觉;
1级——深痛觉存在;
2级——有痛觉及部分触觉;
3级——痛觉和触觉完全;
4级——痛、触觉完全,且有两点区别觉,惟距离较大;
5级——感觉完全正常。
5.营养改变:神经损伤后,支配区的皮肤发冷、无汗、光滑、萎缩。坐骨神经伤常发生足底压疮,足部冻伤。无汗或少汗区一般符合感觉消失范围。可作出汗试验,常用的方法有(1)碘—淀粉试验:在手指掌侧涂2%碘溶液,干后涂抹一层淀粉,然后用灯烤,或饮热水后适当运动使病人出汗,出汗后变为蓝色。(2)茚三酮(Ninhydrin)指印试验;将患指或趾在干净纸上按一指印(亦可在热饮发汗后再按)。用铅笔画出手指足趾范围,然后投入1%茚三酮溶液中。如有汗液即可在指印处显出点状指纹。用硝酸溶液浸泡固定,可长期保存。因汗中含有多种氨基酸,遇茚三酮后变为紫色。通过多次检查对比,可观察神经恢复情况。
6.反射:根据肌肉瘫痪情况,腱反射消失或减退。
7.神经近侧断端有假性神经瘤,常有剧烈疼痛和触痛,触痛放散至该神经支配区。
8.神经干叩击试验(Tinel征):当神经损伤后或损伤神经修复后,在损伤平面或神经生长所达到的部位,轻叩神经,即发生该神经分布区放射性麻痛,称Tinel征阳性。
(二)电生理检查
通过肌电图及诱发电位检查,判断神经损伤范围、程度、吻合后恢复情况及预后。
(一)非手术疗法
对周围神经损伤,不论手术与否,均应采取下述措施,保持肢体循环、关节动度和肌肉张力,预防畸形和外伤。瘫痪的肢体易受外伤、冻伤、烫伤和压伤,应注意保护。非手术疗法的目的是为神经和肢体功能恢复创造条件,伤后和术后均可采用。
1.解除骨折端的压迫:骨折引起的神经损伤,多为压迫性损伤,首先应采用非手术疗法,将骨折手法复位外固定,以解除骨折端对神经的压迫,观察1~3月后,如神经未恢复再考虑手术探查。
2.防止瘫痪肌肉过度伸展:选用适当夹板保持肌肉在松弛位置。如桡神经瘫痪可用悬吊弹簧夹板,足下垂用防下垂支架等。
3.保持关节动度:预防因肌肉失去平衡而发生的畸形,如足下垂可引起马蹄足,尺神经瘫痪引起爪状指。应进行被动活动,锻炼关节全部动度,一日多次。
4.理疗、按摩及适当电刺激:保持肌肉张力,减轻肌萎缩及纤维化。
5.锻炼尚存在和恢复中的肌肉,改进肢体功能。
(二)手术治疗
神经损伤后,原则上越早修复越好。锐器伤应争取一期修复,火器伤早期清创时不作一期修复,待伤口愈合后3~4周行二期修复。锐器伤如早期未修复,亦应争取二期修复。二期修复时间以伤口愈合后3~4周为宜。但时间不是绝对的因素,晚期修复也可取得一定的效果,不要轻易放弃对晚期就诊患者的治疗。
1.神经松解术:如神经瘢痕组织包埋应行神经松解术。如骨折端压迫,应予解除;如为瘢痕组织包埋,应沿神经纵轴切开瘢痕,切除神经周围瘢痕组织,作完神经外松解后,如发现神经病变部位较粗大,触之较硬或有硬结,说明神经内也有瘢痕粘连和压迫,需进一步作神经内松解术。即沿神经切开病变部神经外膜,仔细分离神经束间的瘢痕粘连。术毕将神经放置在健康组织内,加以保护。
2.神经吻合术
(1)显露神经:从神经正常部位游离至断裂部位,注意勿损伤神经分枝。
(2)切除神经病变部位:先切除近侧段假性神经瘤,直至切面露出正常的神经束,再切除远侧的瘢痕组织,亦切至正常组织,但又不可切除过多,否则因缺损过大,不易缝合。切除前要做好充分估计,做到胸中有数。如长度不够,宁可暂时缝合不够健康的组织,或缝合假性神经瘤,固定关节于屈曲位。4~6周后去除石膏固定,逐渐练习伸直关节,使神经延长,三月后再次手术即可切除不健康的神经组织。
(3)克服神经缺损:切除神经病变部位后,可因缺损而致缝合困难。克服办法是游离神经近远两段并屈曲关节,或改变神经位置,如将尺神经由肘后移至肘前,使神经两个断端接近。缝合处必须没有张力。如断端间缺损较大,对端吻合有张力时,应作神经移植术,在断肢再植或骨折不连接时,如神经缺损较大,可考虑缩短骨干,以争取神经对端吻合。
(4)缝合材料和方法:缝合材料可用人发或7~8“0”尼龙线。缝合方法有神经外膜缝合法和神经束膜缝合法。前者只缝合神经外膜,如能准确吻合,多可取得良好效果,后者是在显微镜下分离出两断端的神经束,缝合相对应的神经束的束膜,此法可提高神经束两端对合的准确性。但在手术中如何准确鉴别两断端神经束的性质(区别运动和感觉纤维),目前尚无迅速可靠的方法。因此,束膜缝合也存在错对的可能性,且束间游离广泛可损伤束间神经交通支。在良好的修复条件下,两种吻合方法效果并无明显差别,一般情况宜行外膜缝合,因其简便易行,无需特殊设备和技能。在神经远侧端有自然分束的部位,宜采用束膜缝合法,对部分神经伤,在分出正常与损伤的神经束后,用束膜缝合法修复损伤的神经束。
周围神经损伤的主要由于外伤、产伤、骨发育异常、铅和酒精中毒等引起受该神经支配的区域出现感竟障碍、运动障碍和营养障碍。周围神经是指中枢神经(脑和脊髓)以外的神经。它包括12对脑神经、31对脊神经和植物性神经(交感神经、副交感神经)。周围神经损伤的原因可分为:牵拉损伤,如产伤等引起的臂丛损伤;切割伤,如刀割伤、电锯伤、玻璃割伤等;压迫性损伤,如骨折脱位等造成的神经受压;火器伤,如枪弹伤和弹片伤;缺血性损伤;肢体缺血挛缩,神经亦受损;电烧伤及放射性烧伤;药物注射性损伤及其他医源性损伤。
周围神经损伤,平时战时均多见。据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伤的一些统计,四肢神经伤约占外伤总数的10%,火器伤骨折中约有60%合并神经伤。四肢神经伤最多见的为尺神经、正中神经、桡神经、坐骨神经和腓总神经。上肢神经伤较多,约占60~70%。
周围神经损伤的原因可分为:
1.牵拉损伤。如产伤等引起的臂丛损伤。
2.切割伤。如刀割伤、电锯伤、玻璃割伤等。
3.压迫性损伤。如骨折脱位等造成的神经受压。
4.火器伤。如枪弹伤和弹片伤。
5.缺血性损伤。肢体缺血挛缩,神经亦受损。
6.电烧伤及放射性烧伤。
7.药物注射性损伤及其他医源性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