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药物的副作用 抗结核药的正确服用方法

2018-11-23 07:35 来源:网友分享

一、常见的抗结核药物的副作用有哪些

  (1)异烟肼:是完全杀菌剂,具有杀菌力强、不良反应少和价廉等优点。对A群菌的作用最强。口服吸收快,能渗入组织,透过血-脑脊液屏障。本药常规剂量很少发生不良反应,偶见肝脏损害、周围神经炎、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或抑制等。后两个不良反应可能与维生素B6缺乏有关,必要时可用维生素B6预防,但常规剂量下不予加用,以免影响异烟肼。用药注意事项:慢性肝病、精神病和癫痫病人、孕妇及哺乳妇女忌用或慎用;避免与抗酸药同时服用;注意消化道反应、肢体远端感觉及精神状态;定期查肝功能;可抑制抗凝血药代谢,使抗凝作用增强。

  (2)利福平:为广谱抗生素,对A、B、C群结核菌均有杀菌作用。不良反应除消化道不适、流感综合征外,有肝功能损害及过敏反应。用药时需注意:肝功能严重损害和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禁用;体液及分泌物会呈橘黄色,使隐形眼镜永久变色;监测肝脏毒性及过敏等。

  (3)链霉素:对细胞内的结核菌作用较小,为半杀菌剂。主要不良反应是损害听神经,病人出现眩晕、耳鸣、耳聋和共济失调,严重者应及时停药,肾功能严重损害者不宜使用。过敏反应较少见。用药时需注意听力变化及有无平衡失调,进行听力检查;了解尿常规及肾功能的变化。

  (4)乙胺丁醇:为抑菌药。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用,可延缓细菌对其他药物产生耐药性。不良反应少,偶有胃肠不适、球后视神经炎,停药后多能恢复。用药时需注意:用药前、后每1~2个月检查一次视觉灵敏度和颜色的鉴别力。

  (5)吡嗪酰胺:能杀灭吞噬细胞内、酸性环境中的结核菌。与利福平、异烟肼联合应用有明显的协同作用。可有高尿酸血症、关节痛、胃肠不适及肝损害等不良反应。用药时需注意:定期查肝功能;注意关节疼痛、皮疹等反应;定时监测ALT及血清尿酸;避免日光过度照射。

  (6)对氨基水杨酸钠:为抑菌药,与其他抗结核药联用,可延缓其他药物发生耐药性。不良反应较多,已被乙胺丁醇取代。

二、抗结核药正确服用方法

  抗结核药的服用方法是否正确,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即使是统一剂型的药物,由于服药方式和服药时间不同,所获得血药浓度和高峰时间各异。口服抗结核药一般采用一日一次,空腹顿服的方式最佳。

  利福平的正确服用方法是在餐前2小时空腹顿服。对照研究显示,进食者血药浓度峰值比空腹顿服者减少36%,高峰时间延迟。空腹口服利福平吸收迅速,1-2小时即可达高峰血浓度,有效血浓度维持8-12小时。而用牛奶冲服利福平者,服药后1-2小时血药浓度近乎于零,延长至6小时才出现较低的高峰血浓度,而维持时间并不延长。这将大大影响利福平的治疗效果。

  除利福平外,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均为水溶性制剂,主要在小肠内以扩散方式透过粘膜被机体吸收。异烟肼宜空腹服用,并应避免与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同时服用。吡嗪酰胺亦以空腹顿服为佳,不但有利于发挥抗菌作用,而且与其它抗结核药联用有利于发挥协同作用,但由于该药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胃肠反应,不能适应者可考虑分次服用。

  采用顿服的方式用药,是指一日量在同一时间一次服用。分次服药是错误的,这会使药物很难发挥协同作用,至少抗菌作用不充分。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四药联合顿服,有利于杀灭快速生长、繁殖的菌群,对结核病的痊愈有重要意义。

  对难以难受利福平等药物造成胃肠道刺激的患者,可改为晚间睡前顿服。这与晨起空腹顿服的平均血药浓度无差别,均在最低抑菌浓度水平以上。

三、抗结核病药用药原则

  一、早期用药:

  尽早用药,此时细菌生长繁殖旺盛,代谢活跃,对药物敏感;病灶供血丰富,药物也容易渗入发挥作用;同时患者身体抵抗力也强,及早用药病变易控制,有利于治愈 。

  二、联合用药:

  是指根据不同病情和抗结核药的作用特点联合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以增强疗效,并可避免严重的不良反应和延缓耐药性的产生。一般使用2-4种药,主要是为了增强抗菌效果、延缓细菌耐药、减少不良反应、交叉消灭耐药菌株 。

  三、适量:

  是指用药剂量要适当。药量不足,组织内药物难以达到有效浓度,且易诱发细菌产生耐药性使治疗失败; 药物剂量过大则易产生严重不良反应而使治疗难以继续。

  四、坚持全程规律用药:

  结核病的治疗必须做到有规律长期用药,不能随意改变药物剂量或改变药物品种,否则难以获得成功的治疗。 结核病是一种容易复发的疾病,过早地停药,会使已被抑制的细菌再度繁殖或迁延,导致治疗失败。肺结核用药分两个时期,一是开始,选用强有力的药物无间断治疗,使症状尽快消失,痰菌转阴,病情明显好转,此期需3-6个月,也叫强化阶段。二是根治,根据病情联合或单用一种药作彻底治疗,以巩固疗效,防止复发,此期约需6-18个月,也叫巩固治疗阶段 。

四、抗结核药的肝损害及措施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排序为胃肠道反应、肝损害、关节损害、神经系统反应、过敏反应、血液系统反应、肾损害等,其中以胃肠道反应所占比例较大,肝损害最为重要,其它不良反应少见。常规治疗剂量时一般不发生严重肝损害 [11] 。

  以前对药物性肝损的治疗首先考虑停药,有的学者建议,发现肝功能损害后立即停用所有的抗结核药物,然后在密切监视下一种一种地投予抗结核药,根据病情和药物反应确定用药方案。

  现在认为,抗结核药物引发的肝功能损害大多数并不需要停药。中等程度的可逆性转氨酶升高的发生率约为15-30%,停用所有抗结核药,会使10-20%患者的治疗不必要地被中断,并可能增加耐药分支杆菌形成。

  1. 单项转氨酶升高者一般为药物的毒性反应或肝脏对药物的一时性不适应,大多不需更改方案。单项转氨酶轻至中度升高持续2周以上者可在使用护肝药如护肝片、葡醛内酯、水飞蓟宾、双环醇、还原型谷胱甘肽(泰特)的情况下继续原方案治疗,也可适当减少用药种类(包括非抗结核药物)或减少某1到几种药物的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2.RFP中毒性肝损害引起凝血因子异常者,可以补充维生素K,促进Ⅱ、Ⅶ、Ⅸ、Ⅹ因子的合成。若纤维蛋白原含量低,只补充维生素K效果不明显,可勺情使用新鲜全血或血浆,也可酌情应用凝血酶原复合物PPSB(健康人血浆精制而得的冻干制剂)。

  3.重度转氨酶升高或伴黄疸时应慎重考虑。大多主张及时停用抗结核药物。

  4.低蛋白血症者及时适当补充白蛋白。

  5.药物过敏性肝损害的治疗

  主要见于药物引起的三型变态反应,少数见于二型或四型变态反应。通常需要停用所有在用的药物,酌情使用糖皮质激素,待过敏反应表现过去后,在征得家属和病人同意的前提下再逐个试用抗结核药物。试用过程中必须做好随时抢救的准备。

  总的来说,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不多见,一般不影响短化的推广应用,但应引起注意,一旦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就要及时和医生联系,在医生指导下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减少抗结核药物的剂量或加用相应的辅助药物,必要时可以暂时停用抗结核药物,但要有医生的指导,以免结核病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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