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2 08:06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时觅荷
去餐馆吃饭时,如果吃到了不干净的东西,比如虫子或头发时,你会怎么办呢?大多数人会选择和商家理论一番,如果商家没有好好的解决问题,反而态度恶劣,你又应该怎么办呢?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不再较真,选择自己吃亏,但宁波有个小伙子,不仅较真了,还将店家告上了法院,最终获得了赔偿。
7月2日工作日,因为比较忙,周强忙到下午2点才吃上午饭。在天一附近上班的他就近找了家面馆点了碗16元的面,“吃了一两口,就发现一根头发,比面还长”,周强随即就叫来了服务员。
谁知道服务员态度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她说有根头发很正常嘛,我给你换一碗?!不然你还想怎样?服务员这么一说,倒让周强较真了起来,他要求服务员叫老板或者经理过来。谁知道服务员说,老板不在,经理要晚上8点才回来,你爱怎样就怎样吧。
就这样,周强被晾在店里,没人搭理。“原本她表达一下歉意,重新给我做碗面,这事就过去了”,周强说,为了出口气,他随即拨打了12315、12331,还用手机查了食安法的规定。之后,12315介入调解,原本周强想着如果对方退一赔三也就算了,但店家一口咬死只肯退一赔一。
4天后,7月6日,周强和面馆经理的电话沟通中还是没谈拢,对方还撂下一句话:你去法院走程序啊!“这个经理可能觉得我会忍气吞声,我才不”,挂断电话40分钟后,周强就来到辖区内的海曙法院对面馆提起了诉讼,要求面馆按照《食安法》退一赔一千元。在海曙法院立案后,法院调解中心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最终没有调解成功。法庭定于8月15日早上9点对此案进行开庭。
8月15日早上8点50分左右,庭审法官再一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办案法官水法官在调解时向面馆声明,周强的要求是符合按照《食安法》第148条规定的,如果调解不成由法庭宣判的话,法庭还是会将做出公正判决,万一败诉,对于面馆来说,也不是好事。在经过20分钟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面馆最终接受退一赔千,共赔偿周强1016元,周强撤诉。
每次在外面吃饭的时候,我们都很担心餐饮卫生的问题,但是在餐饮行业出现卫生问题是屡见不鲜的,吃到了不干净的东西,不仅仅会影响我们的就餐感受,甚至会影响到身体健康,所以我们在外出就餐时,一定要注意这些事项,才能保证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保证自身的健康。首先,外出就餐时不要吃一些无证的食品,我们应该选择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饭店就餐,而且我国的法律要求,饭店应该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摆放在明显位置,如果看不到食品卫生许可证,可以选择其他餐厅就餐。
其次,我们要注意辨别食品是否变质的问题,在就餐时要仔细观察食物是否存在变质的情况,食物当中是否存在异物,不管是从外观色泽上,还是从口感上察觉食物有变质的情况,就不要在使用了,而且要与商家反映沟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外出就餐时,我们应该选择正规饭店就餐,尽量少去规模比较小的小吃店,或者卫生情况非常差的小吃店就餐。尤其有一些朋友喜欢吃路边摊,大部分路边摊是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经常在这些地方吃饭,就会给我们的健康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