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女子花3万多美容后满脸浮肿 店方拒退款

2016-03-19 21:04 来源:网友分享


  美容店为消费者提供相应服务,须遵照法定核准审批项目,依法操作,照章履约,才属于合法经营。

  然而,市区一家美容店擅自做真皮层以上活细胞多肽介入美容,导致市民满脸浮肿,店方还拒退余款。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入调查,为消费者退回3万多元,并揭开了商家违法经营的真相。

  市民投诉:去美容却弄得满脸浮肿

  2月16日下午,市民张女士到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去美容店美容导致自己面部浮肿,以商家合同违约为由,要求退还3万多元余款。

  原来,张女士是市区某美容店常客。去年12月27日,在该店做美容时,美容顾问向其推荐“皮上活细胞介入项目”,用注射器将“药物”注入面部皮肤。张女士称,据其它美容院美容师介绍,该项目名称繁多,这家美容店一直称其为“细胞生长因子”。

  美容顾问同张女士口头约定,做该种美容项目,全部做完需分三次。做下次时,应在前一次之后30至45天内。当日午间,张女士一次交付现金31000元,同意做该类面肤介入美容,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张女士当场做了首次。在走出店门时,面上开始泛出淤青和不少针眼,连续数日,不能愈合,并出现浮肿。

  今年1月31日,美容顾问通知张女士,春节前,美容师要来烟台,张女士如做第二次,只能选2月1日。经数次商量,店方表示,可在2月14日,做第二次。但张女士担心,超期数日后,是否会影响效果。美容顾问表示,即使超期,也不影响,并在合同上补充了一项:“活细胞多肽的介入美容项目超过45天操作,不影响效果。”

  2月5日,张女士不放心,致电美容店。服务员答复,2月14日美容师肯定来烟。然而,2月14日,张女士从上午8时多开始苦等,却未见美容师影子。15时零7分,店方才明确表示,美容师只能2月15日来烟。为此,张女士要求店方,退还所交费用,共计31000元。美容顾问态度强硬地表示,只能退剩余的2万多元。

  现场调查:美容院超越法定经营范围

  美容店到底因何违约?究竟用啥法美容,导致张女士面肤红肿?其行为是否合法呢?2月17日下午,执法人员和张女士对象,到该店调查。

  执法人员看到,双方所签合同上,书写有“为张女士实施真皮层以上活细胞多肽介入美容项目”等医疗美容文字;营业执照上,法定核准经营范围为:美发、美容(非医疗类);卫生许可证上,法定核准许可项目为:理发店、美容店(非医疗类)。“确实同张女士约定过,在2月14日,做第二次。因交通不便,美容师只能2月15日到,我们也没办法!”美容顾问说道。

  那么,美容师究竟用什么材料做美容呢?据美容顾问和店员介绍:“器械和‘药物’等用品都是美容师随身带来,然后带走,空瓶一个不剩,向张女士脸上注射的究竟是药品,还是化妆品,她们也不了解。”

  美容师到底有无资质?店方所用化妆品是否合法呢?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店方给张女士所做美容项目,涉嫌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相应机构、个人从事医疗类美容服务,必须分别具有合法许可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资质证明。以上证件缺少一项,均严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店方即使只做生活类美容,采购和使用的化妆品,也要依法建立化妆品进货台帐;进口化妆品上,须同时印刷中文和外文。

  调查表明,美容师系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职工,其提供的一份证书上,印有一排文字:“参加臻道容妍———臻道美塑师技术专业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特发此证。”但上面并无官方印章。美容店无进货台帐,仅提供一张出库单,标题印着“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字样,日期为2015年12月2日。执法人员抽查的一瓶化妆品上,全是外文,另一瓶标识不全。

  处理结果:店方合同违约退还余款

  该起纠纷究竟怎样处理为宜呢?张女士表示,自己在该店共做两种项目,都提前存入现金。第一种面部护理类的,还剩1350元;往脸上注射类的,虽只做过一次,但自己对该店已失信任,店方应退回两种项目全部余款。但美容顾问称只能退31000元中剩余的。

  执法人员认为,证据表明,店方言行涉嫌经营欺诈。2月19日,店方无奈退还张女士32350元。2月24日,双方在芝罘区市场监管局,签署《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协议约定,张女士面部若再出现其它相应不适,还将向美容店依法索赔。

  据悉,这是组建芝罘区市场监管局以来,成功处理的最大退款数额美容纠纷。对店方涉嫌的相应违法行为,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正分别调查处理中。

  细胞生长因子安全吗?

  据了解,细胞生长因子是一种可使细胞增殖、分化的活跃成份,如外用在伤口周围,会加速细胞生长,伤口愈合就快;而注入人体后的生长周期,为30-40天。目前虽被开发为药物,但因不易控制剂量和造型效果,人体注射后,肌肉细胞就会快速生长,器官就会变形,面容易变怪异。所以,国家规定,只能外用人体,严禁注射体内。

  令人吃惊的是,面部注射“生长因子”失败率大,一些并无资质的美容店看好其中暴利,就将“生长因子”进行包装,然后上市、骗人。比如,“自体生长因子”、“生长素”、“人体生长肽”等名称,就是“生长因子”的“变脸新装”。而一盒“生长因子”药剂,进价也就几十元,卖给美容者,将连翻几倍价格。

  据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自去年至今,抽样调查显示,在29起消费纠纷中,美容类8起,占总量的27.59%。其中,生活类7起,医疗类1起;因皮肤损伤的3起。面容浮肿程度像张女士的2起。纠纷数额少则一千元,多则数千元。

  可见,美容有风险,消费须谨慎。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爱美女士,到美容院做美容时,务必要先看店方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件,看准其法定经营范围,究竟是生活美容,还是医疗美容。若想做某种项目美容,围绕服务项目、可达标准、收费价位、民事责任等方面,须同美容院(店)签署书面合同,凡是谈好的相应约定,尤其是可能引发纠纷事项,必须全部写入,再签字、盖章,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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