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2 22:30 来源:网友分享
近日,市民孙先生在北京南站购买了稻香村糕点,价格比平时高出不少,味道却与常吃的稻香村点心不同。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孙先生购买点心的店铺为苏州稻香村,而他误以为是北京稻香村。对于外地游客而言,这一南一北两家稻香村更是让人傻傻分不清楚,“想买点儿北京特产,看到稻香村就进了。”
针对消费者因混淆商标而造成错买产品的事件,北京稻香村认为苏州稻香村广泛使用与北京稻香村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商标专用权,已将其诉至法院。苏稻则表示,自己是老字号“稻香村”的始创者,是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至此,围绕“稻香村”这一中华老字号展开的拉锯战再次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北稻
维权是避免消费者混淆
据了解,北京稻香村的商标上除了“稻香村”三字,还有“三禾”标志和“北京”字样;苏州稻香村则多是扇形的“稻香村”商标。不过,消费者对此区别并不太了解。北京稻香村表示,之所以维权就是为了避免消费者混淆,让消费者知道存在两个稻香村。
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池向东表示,苏州稻香村在2006年左右进入北京市场,几乎未做品牌宣传,申请注册的商标也与北京稻香村越来越接近。他认为,苏州稻香村刻意模糊产品区隔的行为,误导了消费者,带来大量投诉,也损害了老字号品牌的价值。
据介绍,此前,北京稻香村早已就商标近似问题向商标局、商评委提出商标争议,并最终进入法律程序。2013年商评委做出裁定,2014年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后做出判决和裁定认定:苏州稻香村申请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与北京稻香村手写体“稻香村”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从2015年9月开始,北京稻香村再次就苏州稻香村商标侵权行为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和针对北京稻香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记者获悉,3月底,北京稻香村已将稻香村食品集团公司、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苏稻在企业名称和多家门店的字号上明确“苏州”二字,目前法院已经受理。
苏稻
曾授权北稻使用“稻香村”商标
苏州稻香村也发布了声明。在前日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苏州稻香村副总经理杨国印表示,苏稻是老字号“稻香村”的始创者,是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
杨国印表示,苏州稻香村曾经两次授权北京稻香村公司使用“稻香村”商标。在2008年1月2日,苏稻与北稻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并于商标局备案,许可使用期限从2008年1月2日至2008年12月30日,约定许可使用费为北京稻香村公司销售额的3%。与此同时,北京稻香村公司在被许可期间申请注册了“北京稻香村”商标。
“当时的许可费明确由北京稻香村用于‘稻香村’品牌的推广,实际上我们没有收取一分钱,现在对方有‘三禾’商标不用,却注册‘北京稻香村’、‘稻香村’等商标,有违诚信原则。”杨国印说。
对此,北京稻香村表示,苏州稻香村授权北京稻香村使用商标是针对“稻香村”和“DXC”组合成的图形商标,而非“稻香村”文字商标,且苏州稻香村也并不拥有“稻香村”文字商标,同时这份授权从未被执行。另外此前最高法的裁定中已经明确当时的市场格局是共同使用商号,各自使用商标。
双方各执一词,结果如何需等待法院裁决。
消费者
两家“稻香村”如何区分
有消费者反映,两家稻香村销售的散装糕点外形十分相似,品种也类似。“枣花酥、山楂锅盔、鲜花玫瑰饼、墨子酥等等在两家都见过,根本区分不出差别。”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如何区分南北两家稻香村?
据介绍,最直观的办法还是通过商标和牌匾进行甄别。北京稻香村的商标由“三禾”加“北京”加“稻香村”字样组合而成,此外,所有的连锁店中都悬挂有胡厥文落款的“稻香村”黑底金字招牌。苏州稻香村的商标有的是扇形图标,内书“稻香村”,也有的是白色无边框的“稻香村”标识。
从门店位置看,据了解,目前为止北京稻香村除了在前门有一家门店,在北京站、王府井百货大楼、T3航站楼各有一个经销专柜外,其他旅游景点都没有门店和经销专柜。粗略统计,在南锣鼓巷、王府井大街、前门大街等商业区苏州稻香村的门店居多。
此外,两家稻香村目前在天猫和京东平台均有店,消费者在购买时可根据关键词加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