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5 08:10 来源:国食药监-化妆品-抽检公告
为做好广西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根据《2016年广西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实施方案》(桂食药监科评〔20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年度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本次抽检涉及护肤类产品(祛斑/美白类)、护肤类产品(宣称祛痘/抗粉刺)、护肤类产品(宣称婴幼儿使用产品)和指甲油等4类化妆品,全区共抽检571批,其中合格558批次,不合格13批次,抽检结果见附件。
针对本次质量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不合格化妆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广西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样品信息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