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5 08:56 来源:国食药监-化妆品-抽检公告
为了加强对化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安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第四季度对本市化妆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质量监督抽检,共完成检验608件。现依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监督抽检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情况予以公告(见附表)。各抽样单位已对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化妆品依法进行了查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公告的不合格化妆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附表:2016年第4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