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0 11:13 来源:网友分享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发布家庭用药安全提醒,应定期清理,消除隐患。
有关专家表示,常用药基本上为每个家庭必备,但药品不是食品,很多没吃完的、用量少的药,最后只能放到过期了。若错服过期药,后果往往很严重。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安全性直接影响健康,药品的保存方法也会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
为消除安全隐患,专家提醒家庭储药需避免以下误区。
1.开瓶后保留棉花和干燥剂
有人认为,药瓶开封后应保留里面的棉花和干燥剂,特别是糖衣片,这种认识其实是错误的。随着反复开启药品包装,这些阻挡水汽的干燥剂、棉花同样会吸附空气中的水汽,若放于冰箱内,更容易使药品受潮。棉花及干燥剂是确保药物出厂至开封期间的质量,开封后,棉花暴露空气中易潮湿,干燥剂也失去作用,若与药品摆放,容易造成药品变质。所以,开瓶后,棉花和干燥剂应立刻丢弃。
2.开封后仍然参照包装有效期存放
对于未开启的或有单剂量独立内包装药品,应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保存,开封前的保存期可至药品标示的有效期。而任何药品在开封后则应尽快用完,不可再参照包装上面的有效期存放和服用。胶囊、滴丸等药品容易吸潮,开封后应尽快服用完毕,一般应在3个月至半年内用完。服用药水应在疗程期间服用完毕。药品开启后进行冷藏保存,其意义在于保证短期使用质量,而不是长期储存。
3.不重视药品的贮藏条件
药物常因光、热、水分、空气、酸、碱、温度、微生物等外界条件影响而变质失效。不同的药品贮藏的条件不同,但避光、干燥、阴凉、密封是保存药品的四大要素。以温度为例,有些药品包装上标注“常温下贮藏”,意指在0℃~30℃的环境下贮藏;有些药品包装上标注“置于阴凉干燥处”,意指将药品贮藏在0℃~20℃的干燥地方;还有的药品则直接标明在“2℃~8℃冷藏”,则表示要放在冰箱中贮藏。市民只要根据药品的具体贮藏要求操作即可。
4.不保留药品包装和说明书
很多人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需要用药时,发现找不到药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了,不知道药品是否过期,又不敢贸然使用,只得去买新的。找不到的药品外包装和说明书,被当初觉得占地方所以扔掉了。再者,有些药物已经丢掉了本来的包装盒,会因无法判断有效期而导致误服过期、变质药物的可能,是很危险的。
5.过期药直接扔进垃圾箱
有些人对家庭小药箱的态度很认真:每三个月查看一次药品有效期,把过期药果断地扔进垃圾桶。这种把过期药品当垃圾扔掉的做法同样是非常错误的。是药三分“毒”,何况过期药,随手扔到垃圾箱污染环境不说,万一被人捡走使用或“回收”制成新药出售,危害更大。过期药品一定要由相关部门正式回收销毁,才能杜绝后患。
医学专家告诫:在非处方药物逐步推广之时,家庭自行用药须小心谨慎,服药前应仔细对照药名,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对说明书中的适应症、禁忌、注意事项、副作用、用法、用量作出全面了解,尤其要对用量中的“极量”备加注意。必须指出的是,患者不能光凭一份说明书便自以为掌握了药品知识,必要时最好请教医生,做到安全服用。(本文综合自央广网、健康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