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0 10:17 来源:网友分享
双十一临近,吃货们的购物车是不是已经塞满了,尽享网购快乐的同时也别忘了食品安全性,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消费者网购食品支招,提醒大家购买网络食品注意“多查多看”。
下单前注意“三查三看”
“双11”将至,消费者在网络上购买食品下单前要注意做到“三查三看”:
1.查卖家资质,看是否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公示画面是否清晰、易于辨识,销售的食品是否在批准的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内。
2.查商品信息,看是否详细说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是否有明确的说明和提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卖家宣称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或明示暗示有保健功能的非保健食品,消费者务必要谨慎购买。
3.查卖家信誉,看发布的买家评价是否真实,对买家的投诉能否及时有效处理反馈。
收货后也要“四查四看”
消费者网络上购买的食品到货后要注意做到“四看四查”:
1.看商品包装,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密封包装有无受胀起鼓现象。
2.看商品标签,检查是否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是否与所购买食品网页发布的信息一致。进口食品注意核对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内容是否与外文描述一致;中文标签除上述各项外,还要标明食品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口食品可不标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看商品日期,检查是否超过保质期,有否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者涂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现象。
4.看运输条件,检查是否符合食品标签或说明书标注的特殊运输和贮存要求。
网购食品,请注意保留消费咨询记录及消费凭证。消费者发现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电话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