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1 16:23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朱傲之
乙肝表面抗原是乙肝五项检查之一。乙肝表面抗原是是否感染上乙肝病毒的重要标志,所以在乙肝五项检查中首先就查乙肝表面抗原。不过乙肝表面抗原只是乙肝病毒的外壳,本身不具有复制能力,所以检查出乙肝表面抗原并不表明会把乙肝病毒传染给他人。
我们在检验单上看到的五项检查结果描述有两种,一是定性描述,如果在在血清中,没有检测到乙肝病毒标志物,就定性为阴性,用“-”来描述,如果在血清中检测到乙肝病毒标志物,为阳性,用“+”来描述。二是定量描述,即用数值来表示,这个数值称为滴度。
乙肝表面抗原的正常值为<0.5ng/ml,滴度高,说明乙肝病毒传染的可能性就高,
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表明体内已经感染了乙肝病毒但是无传染性。70%—90%表面抗原可长期阳性,如无症状,且肝功能正常,称无症状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需处理,也不妨碍工作和学习,我国人群中此项抗原阳性者约占10%。
乙肝表面抗原的检查结果必须和其他四项检查结果结合起来才有实际的临床意义。
如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和乙肝核心抗体都呈阳性,就是常说的“大三阳”说明此时乙肝患者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体内的乙肝病毒正处于大量复制期,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可以通过唾液,血液,甚至其他分泌物传染,这时候,与其接触,被传染上乙肝病毒的可能性较大。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都呈阳性,是小三阳。表明乙肝病毒的复制得到控制,病毒的传染性降低,甚至不再具有传染性。
总之,乙肝表面抗原是已经感染乙肝病毒的标志,但是仅此一项,不能表明乙肝病毒的传染程度。也不能作为已经患上乙型肝炎的指标。而应该和乙肝五项的其他四项一起综合判断病毒的传染性和机体免疫状况。对于是否患上乙型肝炎,还必须结合肝功能检查结果和乙肝病毒DNA检查结果才能做出判断。
温馨提示:
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乙型病毒性肝炎(viral hepatitis type B,简称乙肝)系由乙肝病毒(HBV)引起,以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厌油、肝大及肝功能异常为主要临床表现。部分病例有发热和黄疸;少数病例病程迁延转为慢性,或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癌;重者病情进展迅猛可发展为重型肝炎;另一些感染者则成为无症状的病毒携带者。乙肝通过血液与体液传播,具有慢性携带状态。因其可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