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6 17:25 来源:网友分享
1.梅毒
(1)一期梅毒主要表现为阴部出现无痛溃疡(硬下疳),通常在受感染后2~4周后开始出现;
(2)二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皮疹和扁平湿疣以及骨关节、眼、神经、内脏等部位的病变。
(3)三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神经和心血管和其他主要器官的严重损害症状。
2.淋病
男性常出现尿道口溢脓,自觉尿痛、尿急、尿频或瘙痒;女性表现为外阴刺痒和烧妁感,同时伴有阴道脓性分泌物。
3.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
主要有尿道黏液性或黏液脓性分泌物,小便疼痛,下腹部疼痛或性交时疼痛。
4.尖锐湿疣
主要表现为外阴部、阴道、宫颈等部位出现单个或多个乳头状、鸡冠状、菜花状或团块状的赘生物。
5.生殖器疱疹
开始表现为阴部,大腿或臀部瘙痒或灼痒、疼痛。继而,阴部、臀部、肛门或身体的其他部位会出现多发性红斑、丘疹、水疱。初次发病还可伴随发热、头痛等全身症状。
(1)性行为传播 同性或异性性交是性病的主要传播方式。其他性行为如口交、指淫、接吻、触摸等,也可发生感染。
(2)间接接触传播 人与人之间的非性关系的接触传播,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见的,但某些性传播疾病,如淋病、滴虫病和真菌感染等,偶尔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通过毛巾、浴盆、衣服等用品传播。
(3)血源性传播 梅毒、艾滋病、淋病均可发生病原体血症,如受血者输入了这样的血液,可以发生传递性感染。
(4)母婴传播 孕妇患有梅毒时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妊娠妇女患淋病,由于羊膜腔内感染可引起胎儿感染。分娩时新生儿通过产道可发生淋菌性或衣原体性眼炎、衣原体性肺炎。
(5)医源性传播 医务人员防护不严格而使自身感染;医疗器械消毒不严格,病原体未被杀死,再使用时可感染他人;器官移植、人工授精的操作。
(6)其他途径如媒介昆虫、食物和水等在性病传染中意义并不重要。
1.正规治疗
严格遵照医嘱,避免胡乱用药及不规则的治疗。很多患者症状一旦缓解或消失就停止治疗,不完成全疗程治疗,或者盲目用药,使治疗不彻底,给进一步治疗带来困难。
2.追踪性伙伴和夫妻同治
配偶/性伴侣未及时治疗可造成双方反复感染,导致疾病久治不愈。因此,强调夫妻同查同治,以便消除传染源和防止循环传染。
3.治疗期间要禁止性生活
性病患者在治愈前要禁止性生活,至少也应采用避孕套安全性交,以防止疾病进一步传染扩散。
4.定期复查
如梅毒完成正规治疗后的一年内应每间隔3个月、第二年每间隔6个月做非梅毒螺旋体抗原的梅毒血清学检测;淋病正规治疗后第7~10天及第14天前后做淋菌检查等,来评价治疗效果和以防复发。
5.摆正心态
部分患者心理负担过重,整天顾虑重重,即使已经治愈,还觉得有各种各样的不适感。
预后
性病有很多种,有的容易治愈,有的不容易治愈。可治愈或易治愈的性病通常是由细菌、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等病原体引起的,如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梅毒(早期梅毒)、软下疳等。这些性病使用合适的抗生素治疗,均可达到临床和病原学治愈。不可治愈或难以治愈的性病主要是由病毒感染引起,如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艾滋病。但这里所说的“不可治愈”指的是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不能达到病原学治愈,这些疾病通过治疗可以达到临床治愈。目前的抗病毒药物对引起这些性病的病毒一般只能起抑制作用,短期内尚无法彻底清除,因此感染了这些性病后,虽然可以达到临床治愈,但是病毒仍可能潜伏在人体中,这就是为什么部分患者生殖器疱疹或尖锐湿疣容易复发的缘故。不过,人体对这些病毒可逐渐产生较强的免疫能力,对病毒起抑制作用而对人体不再具有危害。
预防
1.社会预防
取缔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加强健康教育,使人们对性病和性行为有正确的认识,提倡洁身自爱。
2.个人预防
提高文化素养,洁身自好,防止不洁性行为;采取安全性行为;正确使用质量可靠的避孕套;平时注意个人卫生,不吸毒,不与他人共用注射器;尽量不输血,尽量不注射血制品,有生殖器可疑症状时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配偶得性病应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期间最好避免性生活,需要时使用避孕套;做好家庭内部的清洁卫生,防止对衣物等生活用品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