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4 12:20 来源:网友分享
卫生部、公安部4月30号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中提及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警务室。然而警务室如何设置,两部委如何沟通落实等问题尚未得到解答。对此,卫生部新闻发发言人邓海华在8日举行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做了相关回应。
邓海华表示,该通告的印发是为了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它表明了政府对于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的态度和依法严厉打击涉医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这种决心。
他还表示,该通告不单是在为医生说话,在通告的第二条、第四条,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并且要按照医疗投诉管理的有关规定解决患者的投诉问题。也就是说,一方面要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化解医患矛盾,通过客观、公平、公正的途径和办法来调解已经形成的医患纠纷。另一方面,要对于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保护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的人身安全。
他透露,卫生部在落实通告精神的时候,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要以贯彻落实这个通告为契机,加大医疗机构的安保投入,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医疗机构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医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犯罪分子给予一个有效的震慑,切实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的诊疗秩序。
他坦言,针对卫生部门要求协调公安机关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警务室的事,这是卫生部在贯彻落实两部门通告时的一个具体的意见建议,具体怎么设置,还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由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具体的协商以后,由公安机关来决定。
据了解,北京、武汉、长沙等地都已在开展医院警务室配备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