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7 21:56 来源:网友分享
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未来本市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卫生和公安等多部门将联手在部分地区的重点医院开展安检试点。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昨天,市卫计委、首都综治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市自今年7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时间安排,本月起至2017年4月为集中整治阶段。今年9月15日前,各区将完成辖区医疗机构涉医案件的摸排梳理。对于重大案件,将报上级部门进行挂牌督办。
试点安检
在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要时可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本市还将在部分地区的重点医疗机构开展安检试点。
严防伤医
医院将建立酒后、有滋事或暴力倾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的就诊安全防范制度。对多次反映诉求,有过激行为或扬言暴力伤医的,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等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严防发生恶性案件。与此同时,本市将在医院设立专门人员负责诊区秩序管理。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和病房的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
巡查守护
在专项行动期间,将重点加强急诊、夜班值班科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安排足够力量对急诊科实行不间断巡查守护。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挂号大厅等号贩子经常出现的位置开展巡视和值守,在上述部位加强高清探头安装和联网等硬件建设。
根据方案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应当组建应急安保队伍,确保发生警情时,现场有安保力量第一时间予以先期控制,防止事态升级。公安机关还将选派优秀民警和辅警进驻医疗机构。
此外,市卫计委还将牵头,研究起草《北京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各区卫计部门还将牵头组织推广医疗责任保险。
■背景知识
管制器具: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管制器具具体指: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东洋武士刀、西洋军刺等。
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