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5 07:04 来源:网友分享
SARS病毒粒子呈不规则形状,直径约60-220nm。病毒粒子外包着脂肪膜,膜表面有三种糖蛋白:刺突糖蛋白(S,Spike Protein,是受体结合位点、溶细胞作用和主要抗原位点);小包膜糖蛋白(E,Envelope Protein,较小,与包膜结合的蛋白);膜糖蛋白(M,Membrane Protein,负责营养物质的跨膜运输、新生病毒出芽释放与病毒外包膜的形成)。少数种类还有血凝素糖蛋白(HE蛋白,Haemaglutinin-esterase)。
SARS病毒的核酸为非节段单链(+)RNA,长27-31kb,是RNA病毒中最长的RNA核酸链,具有正链RNA特有的重要结构特征:即RNA链5’端有甲基化“帽子”,3’端有PolyA “尾巴”结构。这一结构与真核mRNA非常相似,也是其基因组RNA自身可以发挥翻译模板作用的重要结构基础,而省去了RNA-DNA-RNA的转录过程。SARS病毒的RNA和RNA之间重组率非常高,病毒出现变异正是由于这种高重组率。重组后,RNA序列发生了变化,由此核酸编码的氨基酸序列也变了,氨基酸构成的蛋白质随之发生变化,使其抗原性发生了变化。而抗原性发生变化的结果是导致原有疫苗失效,免疫失败。
果子狸与SARS
在中国大陆尤其是南方,特别是在云贵高原及两广(广东、广西)地区,常被用以食用,因此医学界许多人士认为人类通过食用果子狸而感染到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SARS“非典”[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因为有不利的证据表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SARS)与果子狸关系密切,支持者如钟南山。致使果子狸在中国部分地区遭到大规模的宰杀。但是也有人认为其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一点。
如同疯牛病、禽流感等传染病一样,人类通过大规模屠杀动物起到防止传染疾病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遭到了保护动物人士的质疑。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专家证实中华菊头蝠是SARS病毒的源头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员石正丽带领的国际研究团队分离到一株与SARS病毒高度同源的SARS样冠状病毒,进一步证实中华菊头蝠是SARS病毒的源头。
SARS冠状病毒是造成2002年至2003年SARS暴发的病原。已有的流行病学证据和生物信息学分析显示,野生动物市场上的果子狸是SARS冠状病毒的直接来源。
虽然在世界各地的蝙蝠体内均发现与SARS病毒相似的SARS样冠状病毒,但这些病毒均不能利用人和果子狸的ACE2(即人SARS病毒受体)作为受体,不是SARS病毒的近亲。该团队分离的SARS样冠状病毒可以利用人、果子狸和中华菊头蝠ACE2作为其功能受体,并且能感染人、猪、猴以及蝙蝠的多种细胞。这些实验结果为中华菊头蝠是SARS冠状病毒的自然宿主提供了更为直接的证据。
SARS病毒在世界各地极为普遍。大约有15种不同冠状病毒株被发现,能够感染多种哺乳动物和鸟类,有些可使人发病。
SARS病毒引起的人类疾病主要是呼吸系统感染(包括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该病毒对温度很敏感,在33℃时生长良好,但35℃就使之受到抑制。由于这个特性,冬季和早春是该病毒疾病的流行季节。SARS病毒是成人普通感冒的主要病原之一,儿童感染率较高,主要是上呼吸道感染,一般很少波及下呼吸道。另外,还可引起婴儿和新生儿急性肠胃炎,主要症状是水样大便、发热、呕吐,每天可拉10余次,严重者甚至出现血水样便,极少数情况下也引起神经系统综合征。
病毒的生长多位于上皮细胞内,也可以感染肝脏、肾、心脏和眼睛,在另外的一些细胞类型(例如巨噬细胞)中也能生长。如今人类冠状病毒还没有合适的可作研究用的动物模型(人类疾病的动物模型(animal model of human disease)是指各种医学科学研究中建立的具有人类疾病模拟表现的动物。动物疾病模型主要用于实验生理学、实验病理学和实验治疗学(包括新药筛选)研究),因此对冠状病毒的分离工作难度很大,需用人肝脏细胞、气管及鼻黏膜细胞,经器官培养才能分离得到。增殖病毒也要用上述材料,亦很困难。
SARS病毒的血清型和抗原变异性还不明确。SARS病毒可以发生重复感染,表明其存在有多种血清型(至少有4种已知)并有抗原。
非典,即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是一种由SARS冠状病毒(SARS-CoV)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命名为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本病为呼吸道传染性疾病,主要传播方式为近距离飞沫传播或接触患者呼吸道分泌物。
预防非典
SARS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进行管理,是需要重点防治的重大传染病之一。要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三个环节,采取以管理传染源、预防控制医院内传播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特别是在SARS流行的情况下,要采取措施,确保“四早”措施落实到位。强调就地隔离、就地治疗,避免远距离传播。
控制传染源
(1)疫情报告我国已将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12月1日施行的法定传染病乙类首位,并规定按甲类传染病进行报告、隔离治疗和管理。发现或怀疑本病时,应尽快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消毒预防非典
(2)隔离治疗患者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诊断病例应在指定的医院按呼吸道传染病分别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3)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对医学观察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如条件许可应在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为期14天。在家中接受隔离观察时应注意通风,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医学观察,每天测量体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