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6 21:49 来源:网友分享
近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遭遇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屡破当地气象记录。为此,全总劳动保护部监督二处处长汤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已将“中暑”列入了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
记者:目前对于高温作业劳动者,我国有哪些具体法律法规来保护他们的健康权益?
答:我国已将“中暑”列入了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原则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近年来一些地方(如北京、福建、深圳等)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出了各自的规定。
记者:全总近年来在推动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每年进入高温季节之后,作业场所温度、湿度上升,工作条件的这些变化极易造成暑期疾病高发,危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全国总工会极为关心高温季节的防暑降温工作,早在2006年就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推动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防暑平安度夏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平安度夏活动,并下拨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支持。
为了保护高温作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各级工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工作。近年来,全国总工会和许多地方工会均在暑期与政府主管部门联合发文部署防暑降温工作,并充分发挥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作用,开展暑期劳动安全卫生大检查。
记者:各地工会在实施防暑降温工作方面,有什么新举措,今年的情况是怎样的?
答:今年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四川、陕西等各地工会都发出了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文件。如四川省总工会在七、八、九三个月开展“送清凉、送健康”活动,注重改善生产一线,尤其是户外作业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并把帮助承担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任务和外地援建队伍平安度夏作为工作重点,为此省总工会从工会经费中拨专款30万元购买防暑降温用品进行慰问。
记者:在一些从事高温作业的企业中,企业工会如何发挥这方面的作用,对一线工人进行有效的劳动保护?
答:许多企业工会将监督检查重点放在了高温、高湿、露天作业和防暑降温通风设施不好的工作场所,对于重大高温危害点和事故隐患进行监督整改;同时加强对劳动时间的监督,向企业提出调整作业班次的建议,以尽可能错开每日最高气温阶段作业,缩短每班劳动时间,严禁超时作业和加班加点;当有患病和身体不好的劳动者要求请假休息时,企业工会会建议企业准假,企业不准假时由企业工会代表劳动者交涉协商。
比如武钢程潮铁矿工会,在做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向高温作业人员宣传暑期高温防护科学知识,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和饮料,及时发布高温高湿等恶劣气候警报,提醒劳动者注意防护,帮助他们安全度夏。
记者:针对近年来高温天气发生频率上升、范围扩大的情况,全总今后将有什么进一步的举措,来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适应一线生产情况的需要?
答: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气温升高,高温持续时间增长,全总目前正在与政府有关部门磋商,建议通过调研制订全国防暑降温工作规范文件,进一步加强高温季节劳动保护工作,保证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接触粉尘,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如现代白领阶层长时间伏案工作而引发的颈椎病,肩周炎,痔疮等慢性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中国卫生部从1972年首次公布职业病14种,1987年修订为9类99种,目前,我国的法定职业病有10类115种: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
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